以“河长制”为抓手 绩溪县“四管控”管好“水盆子”

近年来,绩溪县以“河长制”为抓手,从“四管控”入手强化水资源保护,看好、管好门前的“水盆子”。

  “红线”管控。严格落实水资源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2018年,该县通过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验收。

  “许可”管控。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36座在线运行的小水电站开展水资源论证评估,保证河道生态流量;对2户自备水源取水量增加的用水企业,重新开展水资源论证,新办取水许可证;按照小水电整改要求,对清凉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3座水电站取水许可进行注销,取水许可证台账录入率达100%。

  “消耗”管控。将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纳入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在农业龙头企业试点水肥一体化建设项目,提高高效节水灌溉率。提升企业中水回收利用率,指导和鼓励取用水企业进行节水、循环用水技改,花神丝绸、黄链公司、立兴化工、小小科技等企业再生水回收利用率大幅提高。

  “洁水”管控。以河长制为“抓手”,强化水质监管和排污管控,通过“技防河长”,对县境内主要河流、水库及供水水源地8个水质监测断面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全年水质基本维持良好状态。该县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


以“河长制”为抓手 绩溪县“四管控”管好“水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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