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子区举办《国防教育法》颁布19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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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法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是为了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发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防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营子区举办《国防教育法》颁布19周年宣传教育活动


国防教育的介绍

国防教育是为捍卫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和安全,防御外来侵略、颠覆威胁的建设与斗争,对全民传授与国防有关的思想、知识、技能的社会活动。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具有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作用。是关系到国家生死存亡的社会工程,是国防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其根本目的在于增强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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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教育法内容

纵观全法,明确了加强国防教育的目的和意义,地位作用,方针原则,权利义务和途径举措;规范了国防教育的组织领导,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规定了违反本法的行为及其惩治办法。其指导思想鲜明,内容全面系统,条文简明规范,作用重大深远,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实用性。


国防教育的宣传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强大的国防是国家生存发展的保障。为提高人们对国防教育的重视,值此《国防教育法》颁布19周年之际,营子区在疫情防控的同时,举办了分散式国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出示展板,印发相关宣传页以及宣传知识小册,走进大众,工作人员亲自发放并讲解国防知识,加强对国防教育的宣传,让人们深刻了解国防教育,切实感受国防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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