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十不準”規定1、不準對患者開大處方和亂開方。 2、不準索取或收受患者及親屬“紅包”、物品和接受宴請。3、不準利用職業之便收受各種名義、形式的回扣。4、不準在醫療服務中實行開單提成。5、不準超範圍職業和出具假醫學證明文件。6、不準參與推銷活動和違規發佈醫療廣告。7、不準為商業目的統方。8、不準違規私自採購使用醫藥產品。9、不準參與各類套取、騙取醫保基金等違規違法行為。10、不準違規洩露患者等服務對象的個人資料和醫學信息。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暴瘦螞蟻 的文章 關鍵字: 寶貝過大年 患者 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