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运事件二审判有罪 江宜桦:正义不会不来

华夏经纬网4月29日讯: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太阳花”学运323占领“行政院”事件,高院28日二审宣判,魏扬等6人逆转遭判4个月有期徒刑。时任台“行政院长”的江宜桦在脸书表示:323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更不是“民众不服从”;如果“太阳花”算民众不服从,那所有非法暴行都可以自称民众不服从。在群众运动期间,这一切都没有办法好好讨论,只有在运动激情过后,才有可能在法庭之中慢慢地厘清,冷静地论辩。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希望不是不来。

据报道,江宜桦中午在脸书以“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为题发文,全文如下:

正义经常迟来,但不会不来。

2014年3月23日“太阳花”群众攻占“行政院”,扬言要瘫痪“政府”。他们以油压剪及铁撬破坏拒马,以人数优势冲倒警察,以暴力拆毁“行政院”大楼门窗,任意搜刮办公室内物品,大肆破坏院内设施,然后以“民众不服从”为借口,声称所有犯罪行为皆为“正当的和平示威”。

2016年民进党上台之后,蔡英文当局立即撤回所有对“太阳花”犯行的诉讼,以回报“太阳花”领导份子对民进党赢得“大选”的功劳。同时,“太阳花”群众则对马英九、江宜桦、王卓钧、方仰宁等提告,说我们“预谋杀人”、“杀人未遂”,至今六年,诉讼仍无止无尽地在进行。

323攻占“行政院”不是“和平示威”,“太阳花”运动更不是“民众不服从”。“太阳花”群众总是选择性强调自己只是坐在地上“和平”呼口号,就被警方强制驱离,但他们不回答如何持铁器破坏“行政院”的阻绝设施,如何暴力推挤负责保卫“行政院”的警察,如何拆毁几百公斤重的“行政院”大门,甚至在驱离过程中如何将执行公务的警察“盖布袋”。

当他们被检察官及法院指出这些犯行而无法否认时,就抬出“民众不服从”的口号,声称“政府”专制、戒严、不义,所以所有违“法”行为皆为“抗暴义行”。但是,政治理论中的“民众不服从”(civil disobedience)是指人民以“文明、非暴力”的方式,对已经“别无其他方式表达反对”的“法律”或政策,公开做出某些“违反法律”的行为以表达抗议,并且“愿意接受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然而“太阳花”攻占“行政院”的所作所为跟前述标准无一符合。

“太阳花”群众运动不是“民众不服从”,因为:

(一)他们以暴力方式攻击警察、霸占“立法院”,并攻占“行政院”,而不是在街头静坐示威。

(二)他们在运动中诬称“政府”专制戒严,除了反对服贸协议,还要求重新“制宪”或“修宪”,不承认现行“宪法”及依“法”治理的正当性。

(三)他们纠众示威、鼓动群?、侵入“公署”、破坏公物之后,却不承认犯“法”行为,也不愿意承担“法律”后果。

如果“太阳花”算民众不服从,那所有非“法”暴行都可以自称民众不服从。在群众运动期间,这一切都没有办法好好讨论,只有在运动激情过后,才有可能在法庭之中慢慢地厘清,冷静地论辩。

自古以来,正义经常迟到,但希望不是不来。

江宜桦发文后,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个道理很简单,就是有人闯进你家把你家的东西打坏之后,告他之后还败诉”、“犯罪行为如此明显也可以拖这么久,台湾‘司法’最大问题就是一堆政治‘司法’官,专看政治风向办案,丢人现眼让人看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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