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名將岳飛在風波亭英勇就義,元凶秦檜的下場如何呢?

初心不變a方得始終


“撼山易,撼岳家軍難”,這是當時敵對的金軍對“岳家軍”的評價。而有此評價的“岳家軍”的領導者便是我國南宋時期抗金名將、也是民族英雄——岳飛。一代名將岳飛,於國土之上抗擊金軍,戰功赫赫,最後卻遭誣陷而遇害。而造成“岳飛遇害”的秦檜,最後下場如何呢?

宣和七年(1125年),金滅遼之後,便大舉南侵攻宋朝,岳飛目睹了金人入侵後人民慘遭殺戮、奴役的情形,便投身抗金前線。之後,率領“岳家軍”,收復失地,抗擊金軍。後來,在大敗金軍之時,宋高宗趙構和宰相秦檜卻一意求和,一天之內連發十二道用“金字牌”遞發的班師詔,詔旨措辭嚴峻:命大軍即刻班師,岳飛本人去臨安朝見。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誣陷入獄,最後又以“莫須有”的罪名而遇害。

而害死岳飛的秦檜,最後卻是得以善終,在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逝,追贈申王,並且諡號“忠獻”。

可是,雖然秦檜本人是善終,但“公道自在人心”,後世人還是會對秦檜進行清算,在1206年,宋寧宗追奪秦檜的王爵,改諡謬醜。

並且,秦檜此人也算的上是“遺臭萬年”了,至今,秦檜都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而且,在如今,“秦檜的跪像”所在之處也有許多,如杭州嶽王廟、湯陰岳飛廟等地。“看跪此一雙頑鐵億萬世奸臣,受幾多惡報陰誅!”

民族英雄岳飛,在宋孝宗時,平反昭雪,改葬於西湖畔棲霞嶺,追諡武穆,後又追諡忠武。


說與山鬼聽


紹興八年(1138年)三月,秦檜被任命為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相當於宰相)。

紹興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抗金名將岳飛(嶽元帥)為秦檜所殺,死在獄中,年僅39歲,秦檜比岳飛大13歲,這一年秦檜52歲。(秦檜替高宗背了黑鍋)

秦檜總算為高宗除去了“宋金議和”的障礙,隨後被高宗封為慶國公,時隔不久,再升為少保,加封冀國公。講真是岳飛的鮮血染紅了秦檜的“頂戴花翎”。

紹興十二年(1142年)九月,不到一年的時間,高宗加秦檜為太師,進封秦、魏兩國公。高宗如此看重秦檜,從側面說明岳飛之死是他所為。

我覺得高宗政治手腕不高,他這時應該製造輿論,然後殺秦檜,把岳飛之死轉嫁秦檜。把這件事做成鐵案,而不應該加封和重用秦檜。

難道朝中除了秦檜就沒有能人了?(難道岳飛該殺?)




秦檜因議和有功備受高宗重用,他利用手中權力排斥異己,先後罷免了原來宰相趙鼎,中興四將之一張俊等人的職務,積極組建自己的小圈子,比如他通過種種手段把繼子秦僖點為新科狀元。

紹興十四年(1144年),秦檜大興文字獄。一些文人被迫害流放海南。

不知什麼原因,自從秦檜殺死岳飛後,他不允許任何人編寫野史,我估計秦檜想堵住天下悠悠之口。以避免揭露他之前“投敵賣國”之行為。(秦檜投敵賣國沒有歷史證據證明)

紹興十五年(1145年)四月,高宗賞賜了秦檜一處府邸,這是歷任宰相沒有享受過的殊榮。

高宗將親筆題寫的“一德格天”牌匾賜給了秦檜。

第二年正月(1146年),秦檜建家廟,高宗親自賜以“祭器”。皇上賜給宰相祭器始於秦檜。

歷朝歷代都是宰相巴結皇帝,到高宗這正好相反。由此可見,秦檜多麼受高宗的寵信,君臣和諧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紹興十九年(1 149年),高宗命宮廷畫師為秦檜製作畫像,並親自題字。

紹興二十年(1150年)正月,發生了一件謀刺秦檜的事件。殿司校尉、岳飛的結義兄弟施全,對秦檜謀害大哥岳飛極為仇恨。一直想報仇雪恨。

施全終於等到了這一天,他懷揣利刃躲於眾安橋下,待秦檜乘轎子上朝路過此地時,突然只撲行刺,但匕首沒刺中秦檜。施全被捕。

秦檜親審,施全大義凜然,破口大罵:“天下人慾食汝肉,寢汝皮,得而誅之,故我殺汝也”。秦檜大怒,一刀砍了施全。從這以後,秦檜出行必定前呼後擁,做足了保衛工作。

也許是秦檜受到了驚嚇,當年六月,秦檜得了一場重病,當病稍好點後,高宗允許秦檜乘轎上朝,免除朝拜。當時甚至有人奏請為秦檜加九錫,帶劍免履上殿。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一日,秦檜去世,享年66歲。

高宗停朝三日,並親自祭奠秦檜,追贈其為申王,諡號“忠獻”。葬於南京西南郊和牧龍鎮牧牛亭,其墓上立一豐碑,但沒鐫刻一字。(難道秦檜學唐朝武則天的“無字碑”嗎?)

結語:岳飛死時39歲,被秦檜冤殺。在岳飛死後,秦檜又活了14年,最後壽終正寢,隆重厚葬。至於以後的事,秦檜看不到,是好是壞,任由後人評說去吧!


秉燭讀春秋


秦檜是好人,他受人之恩湧泉相報

宋欽宗時期,有一年夏天,他從朝中回家祭祖,當地縣令張師言過來拜訪。二人閒談,秦檜隨口說了一句,我這房子住的挺好,就是下午時候太陽從窗口照進來有些熱。第二天清晨,還在睡意朦朧時聽到窗邊有斧鑿之音,秦檜問道,外頭幹嘛呢?窗口有人回答,官人,昨天縣衙剛做好了個涼棚,縣太爺讓小的們拆了裝官人西窗口

後來秦檜在南宋做宰相大權在握,尋思著要給張師言升官,可查看老張履歷時發現,他今年已經70了,若按照大宋規矩,這樣的人別說升官,早該退休致仕了。可秦檜是個好人啊,他知恩圖報,當時就大筆一揮,把老張改小了十歲,提拔成淮安太守……

秦檜是個良相,他以天下安寧為己任

見證靖康恥,又在金兵營中近距離見證過完顏家兵強馬壯之後,秦檜立下誓言,一定要消除兵災,讓百姓過上太平日子。他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堪稱百折不撓

1130年,回到南宋進入趙構朝堂的秦檜開始了踐誓之旅,力主南人歸南北人歸北、宋金罷戰議和,期間就算被罷相趕出朝堂修道觀永不錄用,也鍥而不捨

苦心人,天不負,三千越甲可吞吳。上天終於被秦檜感動,1135年,南宋和大金要議和了,秦檜重歸相位。為了促進和平儘快達成,秦檜上躥下跳,不僅藉故收中興四將兵權,把張浚貶的遠遠的,把韓世忠明升暗降,還把最不識相的岳飛,直接弄死——為了和平,以莫須有名義

一切和議障礙,全部掃平,天下終於太平,朗朗乾坤

好人有好報,秦檜死後盡享哀榮

岳飛死後,秦檜又勞心勞力幹了十三年宰相,期間收繳天下私史,大談宋金友愛,誰若說他不好,幹誰。主政最後十三年間,大宋一片歌舞昇平,被朝堂親切的稱為聖相,宋高宗趙構親賜牌匾:一德格天。後來還有官員上書請封秦檜加九錫,上一個加封九錫之禮的叫曹操

1155年,岳飛死後的第十三年,操勞一生的秦檜走到了生命盡頭。在臨死的當天,宋高宗加封其為建康郡王,活著封王啊,大宋上一個活著封王的叫童貫。死後第二天,又有聖旨下,追贈秦檜申王,諡號忠獻

趙構說

秦檜力贊和議,天下安寧。自中興以來,百度廢而復備,皆其輔相之力,誠有功於國

此後百餘年,一直到1279年南宋滅亡,秦檜都尊享申王殊榮,除了1206年不識趣的趙擴奪其封改諡號為繆醜,不過1208年,又改回去了

都說狡兔死走狗烹,可大宋趙構以下都不是這樣的人,秦檜得遇明主,幸甚

唉,從根子爛了,所謂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腐敗如此,秦檜享譽百多年,可笑吧


靈石蘊珠寶


元兇是宋高宗,實際上秦檜只是皇帝命令的執行者而已。秦檜早年還是非常有氣節的,在開封被金國人俘虜以後,一直沒叛變,後來跑回了南宋。秦檜也知道殺了岳飛自己會被萬千唾罵。但他只是執行了皇帝的命令。悲劇的根源就是封建帝制,天下只是皇帝一個家族的,不是百姓的,為了保一個家族而犧牲天下百姓也在所不惜。

殺了岳飛,趙宋朝廷就好過了麼?非也。崖山之禍,趙家的小皇帝被陸秀夫抱著跳海,如果當年不殺了岳飛,克復中原,也就沒有這樣的悲劇了。


老威觀史


需要說明的是,歷史上的秦檜是一個大奸臣確實不假,但是,殺害岳飛的元兇卻不是他,他最多也就算是一個幫兇,真正的元兇是宋高宗趙構。

我們看一下,紹興十一年(1142年)農曆十一月,軟弱無能的趙構為了偏安一隅,極力的向金國求和,金國最後答應議和,但是提了四個條件:

一,對金國稱臣;

二,每年給金國繳納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

三,割讓唐、鄧、商、秦四州;

四,殺死抗金主帥岳飛;

趙構竟然一一答應。十二月除夕夜,趙構下令將岳飛及其子岳雲賜死獄中。

抗金英雄岳飛慘死獄中,此後的奸臣秦檜,卻是一直備受恩寵、官運亨通。我們看一下:

紹興十二年(1142年)

九月,加封秦檜為太師,並進封魏國公。

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

紹興十五年(1145年)

四月,趙構賞賜秦檜府第。

六月,趙構到秦檜家看望,對其家眷都加封官職。

十月,趙構將親筆題寫的“一德格天”匾額賜給秦檜。

紹興十七年(1147年),改封秦檜益國公。

紹興十九年(1149年),趙構命人為秦檜制畫像,並親自做贊;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病重,十月二十一日,趙構前往家中探視。次日,加封秦檜為建康郡王。當晚,秦檜去世。趙構又下旨追贈其為申王,諡號“忠獻”。

如此看來,天理何在啊!實在無語。


歷史長河中的魚


好像秦檜斷子絕孫了。秦檜在議和後飛揚跋扈,結黨營私,仗著金人撐腰,連趙構都不放在眼裡。死後被趙構清算。其子林一飛因為秦檜關係被髮配南疆,並死在那裡,沒有後代。他老婆王氏的哥哥倒是過繼給秦檜一個兒子,所以秦檜可以說是絕後。相同經歷的還有趙構。岳飛後人現在已經超過五十萬人,這就是因果報應 。





手持赫魯曉夫的玉米


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趙構下達命令:“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岳飛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殺害,39歲。

20年以後,即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趙昚即位,岳飛冤獄終於平反。隗順之子告以情,乃將岳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淳熙五年(1178年),為岳飛追贈諡號“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宋理宗時改諡忠武。

岳飛被殺13年以後,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二十二日,宋廷加封秦檜為建康郡王,進秦熺為少師,皆致仕。當晚,秦檜去世,終年六十六歲,追贈申王,諡號“忠獻”。比追封岳飛鄂王、諡號忠武,早23年。

50多年後,即開禧二年(1206年),宋寧宗下詔韓侂冑出兵北伐,四月,追奪秦檜王爵,改諡謬醜。兩年後,嘉定元年(1208年),史彌遠掌權,積極奉行降金乞和政策,並恢復了秦檜的申王爵位及忠獻諡號。


中囯觀察家


秦檜設計加害岳飛、大兒岳雲、大將張憲,岳飛等三人於獄中被害,秦檜做為主和派自然是得到趙構的支持與重用,對他是言聽計從,宋高宗趙構直到秦檜臨死前,對其子秦熺、其孫秦壎和秦堪被一起免官。得知高宗的旨意,秦檜當夜一命嗚呼。賣國求榮的秦檜及子孫最後沒得善終,遭到千百年來人民的唾罵。




快節奏工作慢節奏生活


南宋朝廷誣殺岳飛工作方案

為了維護宋金兩國的長久友誼,促進兩國和平相處,貫徹落實南宋最高領導趙構趙九弟的最新指示精神。堅決完成誣陷殺害岳飛工作,特秘密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 重大意義

重新獲得金國的歡心,搖尾乞憐金國施捨和平。

二、 工作目標

羅織罪名,殺害自己最強將軍岳飛。

三、 職責分工

為確保此項工作落到實處,特秘密成立誣陷殺害岳飛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趙 構,負責定基調、把方向、定大局、作指示。

副組長:秦 檜,負責具體計劃的制定並組織實施。

秘 書:王 氏,負責給秦檜鼓掌加油外帶參謀

成 員:張 俊,負責羅織罪名、嚴刑逼供岳飛愛將張憲,愛子岳雲

楊沂中,負責監督岳飛自投羅網、負責監斬岳飛、張憲、岳雲

万俟卨,負責羅織罪名、刑訊逼供岳飛

四、 具體步驟

(一)罷免岳飛的岳飛樞密副使之職,此前已剝奪岳飛軍權,使岳飛無兵無權。

(二)拆散幕僚:下旨將岳飛幕僚李若虛等分別調至天南地北。比如廣南東路、廣南西路、江南西路、南劍州等,務必讓他們沒法互通聲氣!

(三)拆散軍隊:由張俊以鎮江府樞密使的身份先召見岳家軍都統制王貴,利誘其背叛岳飛,王貴拒絕後,轉而為利誘為威脅,王貴屈服了。接著召見張憲,岳雲。等張憲、岳飛上路前往鎮江府八天後,由岳家軍副都統制王俊出面,狀告張憲、岳雲謀反,狀告信由王貴交給秦檜死黨林大聲。


(四)抓捕嫡系:張憲、岳飛一到鎮江府,立即就被張俊逮捕,嚴刑逼供。逼供無果後,便捏造張憲接受岳飛指使,鼓動軍隊造反要挾朝廷。而在江州、鄂州之間充當橋樑的就是岳雲。沒有證據,就說證據被張憲燒了。

(五)宣召岳飛:由趙構親信禁軍首領楊沂中出面宣岳飛回京,然後直接投入大理寺獄中。

(六)嚴刑逼供:由万俟卨羅織罪名,然後嚴刑逼供,也沒有證據,那就“莫須有”唄。

(七)下旨賜死:岳飛特賜死。張憲、岳雲並依軍法施行,楊沂中監斬,多差兵將防護。

趙構、秦檜簽發

紹興十一年

最終,在他們的步步緊逼下,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夜,這一夜,一代名將岳飛死了,相傳他被毒死在大理寺院內一座取名為風波的小亭,亭名為風波,實則暗夜無風。

岳飛死了,死於徹頭徹尾的陰謀裡,沒一點點的公開!由於行刑的突然,趙構、秦檜這幫劊子手儘管掌握著國家最高權力,也沒法及時走完程序。判決書要在第二天以倒填日月的方式來補辦;更沒有合法的程序,也沒有公眾的視線,不僅是他,張憲、岳雲兩人也是被秘密處決。

可惜三位在戰場上戰無不克、攻無不勝、所向披靡的英雄,沒有倒在戰場上,而是在除夕夜裡,無聲無息地被自己的國家秘密處決了,岳飛時年39歲,岳雲23歲,張憲年歲月不詳。”

回望一生,三十功名塵與土,轉戰南北,八千里路雲和月,英雄末路,迴天乏力,無限淒涼!岳飛死了,只留下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呀!

天日昭昭,郎朗乾坤,怎容岳飛受此下場呀!天日昭昭,蒼天在上,怎容陰霾遮蔽光明呀!死前,他已經對這個世界完全失望了,他把信念、忠貞、自己全部交給虛無的上蒼來證明!

岳飛死了,他的屍體被草草埋藏在大理寺某個牆角下,從此世間將無人知道岳飛的下落,他將被毀屍滅跡!

然而,上天終究還是施捨點光明,那天夜裡,人都散了後,有一獄卒悄悄返了回來。他挖出岳飛屍體,一路過街穿巷,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到了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一塊平地上,將岳飛安葬在這裡,這位叫隗順的獄卒為他立了座墳,墳前種下兩株橘樹作為標記,碑上刻的是“賈宜人之墓”,並將岳飛身上佩戴的玉環系在遺體腰下。

岳飛死了,諷刺的是秦檜一生榮華富貴,他的親兒子林家,他老婆王家,他自己秦家,全TMD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但是這並不是秦檜的最終下場!

他的下場就是和老婆王氏,連同他的幾個親信,世世代代跪在西湖嶽鄂王墓前,永遠不能起身。他的下場就是永久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世世代代不得翻身!那些不知何居心不停給秦檜翻案,費盡心思摸黑岳飛的敗類,今天不會得逞,今後也終究不會得逞!因為我們需要岳飛這樣錚錚鐵骨的民族脊樑,而不是秦檜那樣奴顏媚敵,乞求主人給幾根骨頭的哈巴狗!


小雷閒話歷史


岳飛是名將是民族英雄不錯!應受到人民的敬昂!但是岳飛是yⅰ忠!害死岳飛的是趙構!趙構!趙構!秦檜沒那麼大的權力!知道不?要是秦檜秦檜是替趙構背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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