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使用中的陷阱:隱形的滯納金和各種利息、手續費

最近,有個朋友非常不爽,因為他上個月的信用卡應還款額是2501.5元,在最後還款日前向信用卡還了2500元,當時心裡想著就欠1.5元等下個月再一起還吧,但是這個月的賬單出來後卻傻眼了,賬單顯示,這個朋友要繳納30多元的滯納金,這可把這個朋友氣壞了。實際上,生活中,身邊總是不乏這樣的朋友,經常因為少還了很少的信用卡欠款,卻多付出了更多的滯納金,這就不得不提醒大家注意在使用信用卡過程中注意溢繳款領回手續費、滯納金、超限費等隱形費用,避免跌入這些隱形費用的陷阱。

01 陷阱一:存入信用卡的錢隨便取出,取出卻要面臨各種手續費

很多信用卡持卡人認為,信用卡與其他銀行卡(借記卡)一樣,可以用於存取款。實際上,當向信用卡存錢時,存入的金額會優先由於歸還信用卡的欠款。比如,現在你信用卡中消費欠款3200元,假如你今天向信用卡存入1000元,這1000元就會用於歸還3200元欠款中的一部分,你明天要再從這個信用卡取出這1000元,就相當於信用卡取現了,從取現當天開始按照萬分之五的日利率計算利息。假如你今天向信用卡存入4000元,那麼其中的3200元就會用於歸還欠款,你以為明天從這個信用卡取出剩下的800元,就屬於溢繳款,總歸不用什麼手續費了吧,實際上你有又錯了,因為你取出這800元是要支付溢繳款領回手續費的,費率在0.5%或1%。

信用卡使用中的陷阱:隱形的滯納金和各種利息、手續費

02 陷阱二:歸還了當期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後,就不存在滯納金了

很多人以為,歸還了信用卡的最低還款額後,當期的信用卡欠款就沒有滯納金了。最低還款額一般為當期消費金額的10%(而不是當期應還金額的10%),很多人可能一時無法全額歸還當期欠款,就會選擇還最低還款額。歸還了最低還款額後,徵信不會記錄信用卡不良,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滯納金,而且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操作。第一種方式是對透支的金額全額收取滯納金,只要是沒有還清,就以透支總額為基數,每日收取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第二種方式是隻對未歸還部分收取滯納金。目前多數銀行採用第一種結算模式,所以,每月只還最低還款額的需要交納比較多的滯納金。也就是說,刷卡消費了2000元,30天后到期時只還上了1000元,還有1000元未能及時還清。這時,已經還上的1000元也不能享受免息待遇。

此時需要繳納的利息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30天中消費2000元的利息,再加上1000元在逾期時間段中的利息,利率均為0.05%/天=2000(元)×30(天)×0.05%(利息)+1000(元)×N(逾期天數)×0.05%(利息)。若N=20天,則上述利息總計為30+10=40元。

信用卡使用中的陷阱:隱形的滯納金和各種利息、手續費

03 陷阱三:刷爆信用卡才知道超出信用卡額度使用信用卡要收取超限費

所謂超限費,就是指持卡人超額使用髮卡銀行為其核定的賬戶信用額度,按規定應向髮卡銀行支付的費用。超限費的收取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銀行可以將信用卡刷卡消費的最高額度控制在核準額度的110%。例如,持卡人核准額度為10000元,最高可刷卡的額度為11000元。超出額度的1000元,銀行會按一定比例收取超限費。 第二種情況就是,信用卡未全額還款而產生的利息、滯納金逐日累加,累加的結果就很有可能會超過授信額度。第三種情況,信用卡持卡人通過各種途徑臨時提高的信用額度到期後,賬戶中仍有超出原信用額度部分,也會按比例收取超限費。比如,持卡人的信用卡額度為10000元,臨時申請額度20000萬元(臨時額度到期時間為5月1日),持卡人在4月20日產生了一筆19000元的刷卡消費,如果在5月1日臨時額度到期後沒有申請臨時額度延期,那麼超出的9000元就會收取超限費。

所以,對於那些不管三七二十一,經常刷爆信用卡的朋友來說,要引起注意了,每一次刷爆信用卡的背後,揹負的都是重重的費用負擔。


信用卡使用中的陷阱:隱形的滯納金和各種利息、手續費

04 陷阱四: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傻傻分不清

很多人聽說過信用卡手續費、滯納金,但估計很多人不一定聽說過信用卡循環信用利息。所謂循環信用,就是按日計息的小額、無擔保貸款,在預借現金或當期沒有全額還款等情況,就需要繳納循環信用利息。很多人誤以為,對於沒有全額還款的情況,銀行是對當期賬單所有消費金額收取利息,而不是隻對未還款部分收取利息。實際上,對於沒有全額還款的,以當前對賬單的每筆消費金額為計息本金,自該筆賬款記賬日起至該筆賬款還清日止為計息天數,日息萬分之五計算利息,利息金額計入下期對賬單。所以,實際還款金額低於最低還款額,不但要收取滯納金、循環信用利息,而且會影響到您的個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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