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涉嫌性侵養女?性侵兒童案件有“熟人作案”特點

(健康時報記者 呂霖)“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養女四年”相關消息引起社會關注,爆料人稱其自2015年14歲以來,遭“養父”鮑某連續性侵四年。目前山東煙臺芝罘警方表示,偵查工作還在進行。鮑某也對媒體回應,“純屬謊言、完全捏造,會追究其誣告陷害誹謗的責任。”

4月10日上午,傑瑞股份和中興通訊相繼公告,傑瑞集團已與鮑某解除了勞動合同,中心通訊也表示,獨立非執行董事鮑某已辭職,辭職後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性侵兒童案件有“熟人作案”特點

“2018年被曝光的性侵兒童案件中受害兒童總數逾750人;遭遇性侵兒童多在12~14歲年齡段,熟人作案、網友作案比例偏高。”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髮布2019年發佈的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顯示。而且從女童保護近幾年來發佈的報告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最高比例達87.87%(2014年)。

“家長不要輕易相信熟人,哪怕是你們的好朋友。”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胡慧提醒,利用“好朋友”身份接近孩子是一種慣用手段。“作為孩子最親近的人,要能主動及時地發現孩子的敏感和異常。給孩子傳遞科學正確的性教育觀。哪怕最壞的情況發生,也不要用羞恥論來傷害自己的孩子。”

這種行為或與身份地位無關

在女孩的描述中,“凡身邊有一個大人時,鮑某明都是開朗、得體、有學識的,而獨自面對李星星時,就瞬間換了一副樣子。”很多人不解的是,為什麼一位具有社會地位體面人,會有如此反差的“兩副面孔”?

“從女孩對媒體自述的經歷來看,她是被當成了戀童癖的對象。”胡慧也對健康時報記者介紹,戀童癖者多為男性,通常年齡在30歲以上,對成年人比較缺乏性興趣,且他們的婚姻和性關係方面一般會有一定問題。“這是一種性變態,是一種性心理障礙,與人的職業、受教育程度、社會地位沒有太大關係。反而一些所謂高層次的人,對外維持身份地位,內心的壓抑更強烈,釋放慾望可能更強。”

就在去年12月,河北遷安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康永性侵6名幼女被媒體曝光。最終,他獲刑16年6個月。誰能想到作為原公安局副局長的康永,曾在電視上義正言辭地高喊,要打造“法治高地”“平安綠洲”,背地裡卻在傷害幼女呢!

是高能力者對低能力者的一種剝削

戀童癖的本質是一種高能力的人對低能力的人的一種剝削。“例如一些老師對學生的性侵害,有權力、地位的人對唾手可得的幼女等。”一位不具姓名的心理學專家對記者表示,這種剝削或是剝奪會讓其產生滿足感,是一種操控欲,把個人的權力、性慾、權力扭曲和擴大,不惜讓他人受到傷害。

胡慧也認為,“這就是一種性心理變態。”在與幼年兒童的性關係中,這些人可以居於絕對的主導地位,利用其尚未成熟的心智加以威逼利誘,享有一種控制權。這種“剝削行為”能給這些人帶來的安全感和滿足感,“很多戀童癖往往是沒有正常婚戀的,因為他們不能從中這些生活中獲得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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