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入境非“四類”人員隔離期滿後返回居住地無需再隔離

【環球網報道】4月20日15時,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依法防控境外疫情輸入最新情況。

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點隔離期滿之後回到他們所居住的地方,是否還需要繼續再進行隔離?國家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長周宇輝回應說,按照目前的規定,非“四類”人員(既不是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也沒有出現發熱等症狀,也不是密切接觸者)是由第一入境點所在省份實施入境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天,等隔離期滿之後及時返回居住地是不需要再進行隔離醫學觀察的。在隔離期間接受了實驗室檢測,且符合轉為居家醫學觀察條件的人員,回到居住地之後還是要按照規定接受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直至滿14天之後才能解除隔離。

周宇輝介紹,對於集中醫學觀察人員,我們除了正常的生活保障之外,對於他們的健康安全,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要合理調配醫護人員全面落實隔離人員的健康監測,同時配備必要的急救設備、藥品,並制定相應的處置預案。對於一些有基礎疾病的人員,我們也準備了他們常用的藥物,滿足他們的需求。二是嚴格加強隔離點衛生防疫要求,完善消毒管理,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和醫療廢棄物處理,有效降低疾病的傳播風險。三是集中醫學觀察點所在的區縣成立了心理疏導和社會服務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協調。加強對隔離人員的人文關懷和溫馨服務,根據他們的需求提供必需的心理疏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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