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武宁:致1人死亡 肇事车“藏”200余公里外

九江武宁:致1人死亡 肇事车“藏”200余公里外

中国江西网/江西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李志强报道:4月14日6时54分许,武宁县公安局交管部门接到报案称:在省道305线武宁县石渡乡新丰村路段有人躺在路边疑似交通事故死亡,现场无肇事车辆,请交警介入调查。

接到报警后,武宁县公安局交管部门立即启动交通肇事案件逃逸案件查缉预案,联合武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辖区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共同开展调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民警在现场提取和固定了事发路段疑似货车散落的多块导流板碎片、多处疑似人体组织和车辆制动痕迹等证物证据。经综合分析研判,民警基本断定,死者系被一辆红色大货车撞击头部致死,并且在碰撞过程中,肇事驾驶人有采取紧急制动避让但最后却实施了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

根据掌握的情况,武宁县公安局交管部门立即通知和集结公路沿线监控视频巡查人员,利用大数据平台,成功锁定了肇事逃逸车辆和肇事驾驶人。根据车辆和驾驶人的注册登记信息,办案民警成功联系上了肇事驾驶人。在强大的心理攻势和证据面前,肇事嫌疑人李某如实向办案民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表示会主动投案。

为防止驾驶人出尔反尔、畏罪潜逃,案发当天下午15时,办案民警在未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在离武宁100多公里外的江西靖安县,成功将正在此地卸货的肇事车辆(红色赣CC5941重型仓栅式货车)及肇事驾驶人李某控制。并于当天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驾驶人(李承远,男,71年生,湖北省麻城市福田河镇枫树庙村二组村民)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至此,“4·14”致1人死亡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经过民警和其他案件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不到9个小时便成功告破。

4月20日,受害者家属来到武宁县公安局交管部门办案中心,向办案民警亲赠“匡扶正义破案神速,情系百姓为民服务”的锦旗一面,表示对办案部门和办案民警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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