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韋某在公路旁打理自家的一塊墳地,用明火清理周邊雜草,由於疏忽大意,引發了一場山林火災。經鑑定,火災過失面積438畝,森林類別為公益林。
韋某失火致使公益林過火面積438畝,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涉嫌失火罪。同時,其行為造成公益林地原有植被毀壞,破壞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韋某除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我院在審查起訴韋某涉嫌失火罪的同時,啟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程序,以保護生態環境和受損的社會公共利益。
為督促相關部門及時修復山林生態環境,我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覃有謀,第二檢察部主任韋智一行實地走訪火災發生點, 聽取大化縣森林公安局民警與修復山林設計員修復建議,瞭解修復方案、栽種植被種類和修復所需時間等情況。
大化縣人民檢察院提醒您:
天乾物燥,用火需謹慎!
山林火災代價大,生命財產受威脅!
你我皆需警惕心,一切防患於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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