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階段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存在問題:

一、合作社註冊註銷把關不嚴,成員數及帶動農戶數沒有實質性效果。合作社註冊流程相對簡單,註冊資金與實際情況有待核查,合作社固定資產表面化,大部分合作社帶動的農戶數據只是一個數據,沒有真正的起到帶動作用,多數合作社是獨家經營。多數合作社已有很長時間未經營,全年無產業發展情況存在,法定代表沒有去註銷。

二、合作社成員實際參與產業發展率低。合作社成員形同虛設,大部分合作社只是一家經營。大多數在成立之初虛報產業規模、註冊資金和固定資產,達到成立的效果,合作社產業發展的規模和合作社註冊情況完全不符合,造成總資產大,實際經營規模偏低,大多數合作社只有法定代表在經營很小的規模,或是隻註冊而沒有實際經營,合作社成員根本沒有參與經營管理。

三、合作社運作無章程,產業發展缺技術。有的合作社雖然有運作章程,但是形同虛設,沒有起到實質性的效果。合作社沒有技術人才,雖然都是種植多年的種植戶,有一定的實踐經驗,但缺乏理論知識和新科技知識。由於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者大多是農民,合作社的負責人一般由所在村組負責人或當地的種養殖大戶擔任,靠長久積累的經驗做事,難以適應現代農業規模化生產的要求。大部分合作社依據當地特色資源優勢發展經營,由於自身認知的侷限,對如何將產業做大做強以及對合作社和產品的定位模糊不清,對創優創牌方面的意識相當缺乏,從而導致產品缺乏核心競爭力。

四、規模還比較小,作用發揮不夠充分。因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時間較短,部分群眾對專業合作社的認識還比較模糊,往往把其與原來的村集經濟組織混為一談,因此對入會的興趣不高,參與的積極性不強,從而導致專業合作社發展緩慢、會員偏少。因規模較小,帶動性不強。這次調查的農民專業合社,註冊資金為100萬元以上,且從業人員為20人以上的不多,而大多數合作社註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下,且從業人員為5人下,由於它們大多規模偏小,自身經濟實力不強,首先社員與專業合作社之間聯繫不夠緊密,沒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其次專業合作社之間缺乏必要的再聯合,參與市場競爭和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較弱,不能充分發揮其帶動作用;最後是由於它們多數停留在種植、養殖等一些低層次服務上,合作層次不高。

五、是依賴現象十分突出。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希望政府資金扶助,依賴現象十分嚴重,還有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自己不想辦法,在籌備階段就要求政府注入啟動資金,否則無法啟動。在資金扶持、信息、技術、管理服務等方面扶持和引導力度不夠,在補貼扶持上,對合作社運作補貼非常少。

六、缺乏合作社專業管理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合作社成立,但是合作社運作情況如何,沒有那個單位過問,縣農業局負責技術指導,全縣合作社之多,效果可想而知,沒有對專業合作社進行管理,不利於發展壯大。

七、產業選擇方向不明朗,合作社成員素質低。合作社在產業發展選擇上矛盾突出,例如種植中藥材的品種有好幾種,因中藥材市場價格波動大,投入高,導致虧損嚴重,產業選擇上大多數合作社不能因地制宜。合作社成員大多數文化程度為初中及以下,對合作社發展有一定程度影響。

八、村級合作社帶動農戶數量多,有利益聯結機制,無分紅情況。

各村村級合作社帶動各村貧困戶入股發展產業,目前還沒有分紅等情況,合作社實際經營參與產業發展情況較少,貧困戶直接參與的產業發展很少。

對合作社的建議:

一、建立農民合作社培訓、監管制度,做好運行規範和定期監管工作。

二、分類分行業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標準。

對現階段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三、政府儘快出臺合作社場地使用的扶持政策,解決農機、養殖、種植等類合作社的燃眉之急。

四、政府應出臺人材引進政策,鼓勵“能人”、大學生領辦和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

五、政府出資建立風險基金、擔保基金,專門對合作社進行抵押和擔保。

六、政府要制定出臺加快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規範發展的意見,在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內部運行機制、內外部利益關係等方面進行規範指導。

七、做好合作社帶農戶直接參與產業發展,而不是“待動”農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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