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的返傭會計應該如何做賬

客戶的返傭會計應該如何做賬

客戶的返傭應該如何做賬?

答:常用的處理方式有以下兩種:

1、銷售返利可以視為銷售折扣,計入財務費用.

借:銀行存款

財務費用

貸:主營(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返傭出去的錢的做賬

借: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佣金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票

貸:銀行存款(或其他相關科目)

需要發票或佣金表做憑證.沒有發票的,單位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銷售按正常業務處理,返利進銷售費用.具體請參考下文.

客戶的返傭怎樣做帳?

1、銷售返利的概念

銷售返利是廠家為了鼓勵和促進購貨方(商家)對本企業產品的銷售,根據銷售情況而給予購貨方(商家)一定的利潤返還.銷售返利方式較多,如由供貨方直接返還商家資金、向商家投資、贈送實物、給商家發放福利品,提供旅遊等.返利是稅收"概念"而非會計概念,會計準則對其無明確規定,按其性質應當列作營業費用.

2、稅務處理

銷售返利雖然從表面形式上稱之為"返利",但本質上仍屬於價格上的減讓,只是因為該減讓需根據供貨方年度(或一段時間)銷售情況到年終(或結算期)才能決定存在與否和存在多少.

在日常實務中讓利的處理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銷售方根據購貨方購貨量的大小從自己的銷售利潤中讓出一定份額給購貨方,銷售方往往憑購貨方的合法票據(或銷貨方自行開具的紅字銷售發票)作銷售費用或衝減銷售收入的處理,這種情形不可以抵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如果是銷貨方自行開具的紅字銷售發票還不可以抵減計算所得稅的銷售收入.所以,這種處理方法對銷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銷售折扣進行處理.銷售方請購貨方到購貨方所在地稅務機關開具《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後,由供貨方向購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這樣銷貨方不但可以憑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衝減當期銷售收入而少交流轉稅,而且也可以合法抵減計算所得稅的銷售收入.

佣金與回扣有什麼區別?

佣金與回扣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性質.

佣金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給予為其提供服務的具有合法經營者資格的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如保險營銷員推銷保險所取得的手續費或佣金.

佣金是給付中間人的勞務報酬,因為中間人為促成交易付出了勞務,佣金可以是一方支付,也可以是雙方支付,接受佣金的只能是中間人,而不是交易雙方,也不是交易雙方的代理人、經辦人,這是佣金和回扣的重要區別.接受佣金的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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