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法院公开审理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受贿案

融水法院公开审理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受贿案

8月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融水苗族自治县检察院指控的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居和民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

融水法院公开审理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受贿案

//////////

公诉机关指控:

2013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居和民利用自己担任柳州市第一看守所任副所长的职务便利,在与李韶杰向柳州市第一看守所供货的业务往来中,收取李韶杰7.5%的供货金额回扣,回扣共计人民币938,992.72元;2013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邵铧为开办小型汽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三、科目一、科目二项目,委托居和民找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帮忙,期间,居和民、谢其托共接受了邵铧12次行贿,共计人民币200万元,居和民收到贿赂款后,将其中的101万元送给谢其托。

庭审中

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详细的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充分的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犯罪事实、被告人是否存在自首情节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

因案情较为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

融水法院公开审理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受贿案

融水法院公开审理柳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副所长居和民受贿案

法院动态+普法宣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