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青島創新運用這“四種形式”推動長效常治

青島市委、市政府日前出臺《關於創新運用“四種形式”推動掃黑除惡工作長效常治的意見》,全面推廣運用約談談話、重點管控、行政處罰、刑事追究“四種形式”防治違法犯罪、根治黑惡問題,著力構建早發現、早打擊、早矯治一體化防控體系,推動掃黑除惡工作長效常治。

“‘四種形式’,既強調‘全面’和‘從嚴’,又強調層層遞進、逐級強化、分類施治、分層施策。”青島市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談話教育形式消滅萌芽,對違法違規情節特別輕微,能主動消除或減輕違法後果、取得被侵害人諒解的人員,由公安派出所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對其實行約談談話;對當事人開展法、理、情教育和心理疏導,讓當事人認清錯誤行為後果,使其自覺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將違法違規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重點管控形式清除隱患,對經“約談談話”效果不明顯的、涉嫌多次或連續輕微違法違規人員、社會服務管理重點對象、特殊群體以及各類不穩定人員,由公安機關實行重點管控,掌握其思想行為動態,對存在現實風險隱患的,隨時敲打震懾。行政處罰形式嚴格懲戒,對經“約談談話”或“重點管控”仍不思悔改的,或應實施行政處罰情形的,街道(鎮)和有關部門(單位)聯繫並配合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刑事追究形式依法嚴打,對涉嫌犯罪行為,以及暴力抗法、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涉黑涉惡類案件線索,街道(鎮)和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報告並配合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打擊,確保打深打透、除惡務盡,決不讓其形成氣候危害社會。

為確保“四種形式”治理取得成效,青島市健全完善鏈條式、全過程、常態化工作機制,構建推進閉環。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建立“四種形式”信息平臺,充分利用地理信息、實景地圖、智能識別、實時語音處理、短信息推送、數據分析等信息化技術,強化對重點人、事、物和場所的信息化管控。完善案件會商機制,健全完善由黨委政法委牽頭組織的“大三長”“小三長”重大案件會商制度,將“四種形式”中的重大、疑難刑事案件列入會商範圍,對社會普遍關注、群眾反映強烈,以及在管轄權限、案件定性、證據認定等方面存在較大爭議的涉黑涉惡重大刑事案件,進行會商研究。完善動態管控機制,依託信息化工作平臺,建立重點人員、重點場所、重點問題、重點案件四類臺賬,實施“灰、棕、黑”三色預警,經教育整治效果良好的及時轉色或銷號。完善督導考核機制,將“四種形式”運用情況納入對區(市)平安建設年度考核,加強督導檢查,以責任追究和檢查考評壓緊卡實運用“四種形式”責任。(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趙君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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