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检察和司法行政机关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西双版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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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边疆和谐稳定,建设美丽傣乡。4月22日下午,西双版纳州两级检察机关、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州检察院召开工作协调联席会暨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启动仪式,联合会签了《关于在全州乡镇司法所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迅,州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游江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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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大家共同分析了当前全州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员队伍现状及面临的情况,强调了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的重要意义,矛盾化解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和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认为,要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携手共进,共同发力,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一线,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西双版纳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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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迅检察长在讲话中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民商事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去年以来,我州的民商事案件增长幅度较大,对社会矛盾的化解、社会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检察机关要发挥在加大多元化社会矛盾化解现代化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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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迅检察长强调,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曾指出:“要深刻认识‘中国之治’的本质特征和巨大优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检察机关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办好不同类型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在现代化社会治理过程中积极为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履职尽责,用心用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具体案件中,充分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全面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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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迅检察长要求,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召开联席会,举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启动仪式,就是落实和创新全面构建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努力把此项工作落实好、推广好,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美丽和谐傣乡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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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江局长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是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一种关心支持,我们要结合西双版纳的实际情况,认认真真抓好此项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抓出实效。二是措施落实要到位。全州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方案》,再分解细化,及时完善相关措施,真正把责任履行好,坚决避免在落实中打折扣。三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在平时的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要主动沟通交流工作,把此事作为大家的事,多想办法、多出主意,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相互总结经验和亮点,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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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州检察院、州司法局领导还向各县(市)检察院颁发了牌匾。此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全州各乡镇设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工作将正式启动。

州县(市)检察院、州县(市)司法局共23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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