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再審前一定要做足準備,這篇文章值得你收藏


申請再審前一定要做足準備,這篇文章值得你收藏

近日我在頭條號寫了幾篇關於申請再審的文章,有朋友就私信我說。想申請再審,但是又沒有能力聘請律師,那麼當事人自行申請再審應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今天藉助這篇文章給大家簡單的普及一下,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吧。

首先,想申請再審就必須得書寫《再審申請書》。那麼。今天介紹的民事《再審申請書》,是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決、裁定或者調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審法院提起再審申請時使用的文書。

書寫民事《再審申請書》一般需要具有如下內容:

1,申請再審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及有效聯繫電話、郵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繫電話、郵寄地址;

2,原審法院名稱,原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

3,具體的再審請求;

4,申請再審的法定事由及具體事實、理由;

5,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名稱;
6,申請再審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一份完整且有條理的《再審申請書》,會引起審核法官的好感,對案件本身的審查是有幫助的。

其次,除了向上一級人民法院遞交再審申請書外,還要遞交如下材料:

1,申請再審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申請再審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2,申請再審的生效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複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審、再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二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複印件;
3,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複印件;
4,支持申請再審事由和再審訴訟請求的證據材料。

另外,申請再審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的同時,應提交材料清單一式兩份,並可附申請再審材料的電子文本,同時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人民法院應在申請再審人提交的材料清單上註明收到日期,加蓋收件章,並將其中一份清單返還申請再審人。

好了,關於在民事訴訟中,申請再審時所需要遞交的材料,以及《再審申請書》的書寫方式,就完整的給大家介紹完了。大家一定要記住,一份完整且有條理的《再審申請書》,對於再審法官審查案件是有很好的幫助的,所以大家在申請再審時,且沒有能力聘請律師,亦或者對律師書寫的《再審申請書》不滿意的,一定要仔細對比這篇文章。

在文章的最後,大家一定要記住,再審申請的提出是有嚴格的時限規定的,大家一定要時時刻刻記牢。咱們看看相關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小結: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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