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新聞人物盤點: 呼格吉勒圖

11月20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備受關注的呼格吉勒圖案正式立案進入再審程序。從1996年兒子被判死刑到2005年“真兇”出現,再到今天,呼格吉勒圖的父母李三仁、尚愛雲足足等了兩個九年。

呼格吉勒圖案受到社會廣泛關注。看著呼格吉勒圖長大的那些老鄰居曾經聯名給司法機關上過意見書。

對此案長期持續追蹤的還有媒體,有很多記者都成了李三仁、尚愛雲的老朋友,一家中央媒體駐當地記者便是其中最關鍵的一位。九年來,持續跟蹤此案,以各種方式推動案件複查。

2006年3月,由自治區政法委負責組織的複核工作全面展開,公訴機關也認為當年起訴“4·9”案件兇手的證據不足,但法院認為沒有新的物證僅憑殺人犯趙志紅的口供不能重起審判程序。

“4·9”案件還沒有結果,而殺了10條人命的趙志紅因羈押期已到,卻被以9條人命起訴。如果殺了趙志紅,呼格吉勒圖豈不永久沉冤?

2006年的12月20日,一封趙志紅從監獄遞出來的“償命申請書”被送達高層,引起關注。最終,呼和浩特市中院對趙志紅的一審判決“暫時”休庭——起到了“刀下留人”的作用。

內蒙古河洋律師事務所律師苗立認為,呼格吉勒圖是否錯殺,真兇到底是誰還要等待最後的再審宣判。“現在只能說,趙志紅對‘4·9案’的供述促使有關部門複核呼格吉勒圖的死刑判決,複核的結果是當年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的證據明顯不足。”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錯案有效防範、及時糾正機制”。

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陳光中認為,呼格吉勒圖案再審的重點是重新核實證據、事實,來查明案件的事實客觀真相,查清當時是怎樣的證據認定呼格吉勒圖殺人。包括證據是否合法,是否是逼出來的;證據是否真實,證據之間是否能相互印證,構成鎖鏈。

“再審的難點,一是呼格吉勒圖已經被執行死刑,死無對證。二是當時被害人的身體上的一些證據,例如精斑等非常重要的實物證據沒有保存。”陳光中說。

“此案的每一個細節都深深印在我的腦海裡,我們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把這起案件複查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鬍毅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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