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邊好人」郴州張秀娟:青春都是關於你

“活著並工作就是最大的幸福”,張秀娟同志在接受光明日報記者採訪時如是說。自1985年5月從事檢察工作以來,她已在檢察院默默工作了34年,愛崗敬業、甘於奉獻是她的代名詞。

34年前,她以優異成績通過了全省法院、檢察院的公開招幹考試,本可以留在上級檢察機關工作,但卻毅然決然地主動請纓要求回桂東。作為非法學科班出身的她,是桂東縣檢察院法律本科自學考試和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的“第一人”。

她以熱愛之心刻苦自學,努力鑽研,背誦別人口中枯燥的法律條文。達到在辦案過程中,不用翻看法律條文,直接脫口而出且一字不差,成為當時同事們口中的 “活的法典”。

然而天有不測風雲,1997年3月,湘雅醫院專家確診張秀娟患了星形細胞惡性腦瘤。面對醫生不超過五年的“死緩”宣判,她以向生命打借條的勇氣,笑對病魔挑戰。面對開顱手術切除後記憶空白的後遺症,她不斷強化記憶訓練,以超常人的毅力,努力恢復辦案能力。術後9個月,她不顧領導和親友勸導,重返辦案一線。2012年,她又到湘雅醫院做了一次心臟消融手術,醫生建議休息一個月,她卻在手術後第4天返回了工作崗位。

張秀娟始終堅持“維權促維穩”的原則,把維護人民群眾權益、滿足人民群眾需求作為第一選擇。在民行檢察和控申科工作期間,她先後免費為30多位村民寫起訴狀,為16位農民工和村民追回被拖欠工資及經濟損失20餘萬元,與12個貧困戶建立了結對幫扶關係,為群眾提供公益法律服務280餘次,化解矛盾糾紛24件次。

從檢30多年來,張秀娟同志以強烈的事業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好每一件事、辦好每一件案,她辦理的800多起案件,沒有發生一起錯案,沒有引起一次涉檢上訪。她的先進事蹟揚鞭飛舞,激勵著人們奮進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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