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開庭前法官一般會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製作調解書。
調解不成的,進入庭審流程。
法官在庭審中可能問的問題如下:
1.感情經過
一般回答怎麼認識的,認識多久結婚,在哪裡登記結婚。
2.婚後感情
3.離婚原因及有無和好可能
4.生育子女情況及子女扶養意見
5.共同財產、債務、債權及分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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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0 08:15:20 曾姍姍律師
離婚案件開庭前法官一般會組織原、被告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製作調解書。
調解不成的,進入庭審流程。
法官在庭審中可能問的問題如下:
1.感情經過
一般回答怎麼認識的,認識多久結婚,在哪裡登記結婚。
2.婚後感情
3.離婚原因及有無和好可能
4.生育子女情況及子女扶養意見
5.共同財產、債務、債權及分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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