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董事、高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5 证券简称:甬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相关承诺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30号)核准,同意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甬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5,767万股,发行价格22.52元,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兼实际控制人虞纪群先生、曹佩凤女士及其关联方曹万成、曹静芬,在公司首次发行公开发行股份前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公司其他拥有公司股权的董事及高管,在公司首次发行公开发行股份前出具相关承诺函,承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0年4月9日收盘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22.52元/股。根据上述承诺,上述相关股东的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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