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儒家法家的不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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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说到过,中国的历史有个搞笑的现象:儒家干事不行但言论全把握在他们手里,著书立说好把式(当然,大部分都是废话,乃至毒草);而法家纵横千里,做事麻利,但是不屑于笔头子。

于是乎,不少明明起到巨大历史进步作用和贡献的人物,都有两副模样,在儒家的画笔下,是魑魅魍魉,可恨可怖,而在历代法家心中,却是功德无量。法不著书,于是世上盛行的,都是他们的骂名。

话入正题,咱们这次要掰扯的是历次整顿吏治的主角,酷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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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一词最早见于司马迁著的《史记·酷吏列传》。

“酷”字从酒,原解释为“酒味浓烈”,它与法律产生联系较早,见于《荀子·议兵》,文中明确指出秦人“其使民也酷烈。”如今人们在谈到酷吏时都会带有贬义的色彩,如《辞源》对“酷吏”的解释:“以严刑峻法残掠百姓的官吏。”《辞海》对“酷吏”的解释:“指滥用刑罚、残害人民的官吏。”

一些学者对《史记》进行了研究,认为《史记》中的“酷吏”的“酷”包含三重意义,即“武健严酷”、“刻深少恩”、“残酷”。《酷吏列传》:“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循,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这里所谓的“武健严酷”是褒义的,同时用“酷烈”、“惨酷”二词作为赞语来说明“这些人虽残酷,斯称其位矣”。

“刻深少恩”即苛刻、不厚道、冷酷,是酷吏的本质特征,这些词在《史记》记录法家人物的本传中出现的频率也很高。

如在描述韩非时,形容“其极惨礅少恩”;

商君,“其天资刻薄也”;

吴起,“以刻暴少恩亡其躯”等等。

我们可以发现具有法家思想的酷吏与法家代表人物都“刻深少恩”。同时,《史记》中所描述的韩非并没有杀人劣迹,这也就证明了“刻深少恩”是法家思想的特征,《史记》针对他们所持的学说即他们的职业性特征来评价他们,而并不是表现为酷吏的阴暗人格。

虽然《史记》认为酷吏“残酷”,但从《酷吏列传》中我们知道并非所有的酷吏都会滥杀无辜,他们惩杀地方豪强贪官的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当然也有个别枉法徇私、滥杀无辜的酷吏,如王温舒、周阳由、江充等,但这只是个别人的表现,并不是酷吏的共同特征。

从以上所描述的“酷”的三层含义我们可以看出,酷吏的本质特征是“冷酷”,并非“残酷”。他们不是“用严酷峻法残虐老百姓”者。尤其是汉武帝时期的义纵、赵禹、尹齐等都能“行法不避贵戚”。

针对这些资料,哥哥算是明白了,酷吏核心的历史价值就是整顿吏治、打击豪强、加强大一统中央集权。

先秦两汉,是没什么人对秦那一套有好感了,除了老秦人,由此就开始心理抵抗法家之酷烈。

再及董仲舒汉武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这个法家的死对头牢牢控制话语权,不管是儒家,还是利益被酷吏狠狠打击削弱的权贵豪强,自然对酷吏恨生不能饮其血、死不能寝其皮。

那么,被泼墨无数的酷吏究竟何等模样?

酷吏,儒家法家的不同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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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付树大根深的豪强(也就是我们今天咬牙切齿的利益集团),那些文质彬彬的儒家兄弟肯定不济,他们要么能自保就不错了,要么就是同流合污,要么就是空谈误国。

那谁说,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正是当年道家毒辣嘲笑儒家的一句狠话。

不管当时口水官司谁赢了,事实就是,儒家确实拿这些滚滚硕鼠束手无策。硕鼠名为硕鼠,可都天生一张血盆大口,吞噬着日月光华与天地正气。

那好吧,让那些籍籍无名的狠人出场。

这群兄弟出身低贱(估计和陈胜吴广相差无几),生来就没怎么接受过儒家教育,有的甚至做过盗匪,但有才的是自从干了公务员,个个是干活的好手,绩效绝对都是A+,尤其是精通法令,有的甚至参与了法令的修订和编纂工作。这群人因为无缘拜读儒家经典,因此遇事你不要和我扯终极信仰、扯交情,咱们办案就是办案,——啊,你不了解情况?没事,这个我熟,我给你背一下条款。

……

世家大户,动辄爱吹牛逼就是四世三公那种,自然历史很长,这种恐怖的记忆当然也很长。

要收拾他们,也就这群比较二的兄弟给力,出手就是几个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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