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好的作品必須有兩樣東西,一是好的內容,二是好的文字表達。
這兩樣東西不是在寫作時突然產生的,而是靠平時下功夫。
當然,寫作時會有文思泉湧的時刻,絕妙的構思和表達彷彿自己來到了你面前,但這也是以平時做的工作為基礎的。
02
作家是世界上最勤快的人,他總是處在工作狀態,不停地做著兩件事,便是積累素材和錘鍊文字。
嚴格地說,作家並非僅僅在寫一個具體的作品時才在寫作,其實他無時無刻不在寫作。
03
靈感閃現不是作家的特權,而是人的思維的最一般特徵。
當我們刻意去思考什麼的時候,我們未必得到好的思想。
可是,在我們似乎什麼也不想的時候,腦子並沒有閒著,往往會有稍縱即逝的感受、思緒、記憶、意象等等在腦中閃現。
一般人對此並不在意,他們往往聽任這些東西流失掉了。
作家不一樣,他知道這些東西的價值,會抓住時機,及時把它們記下來。如果不及時記下來,它們很可能就永遠消失了。
為了及時記下,必須克服懶惰(有時是疲勞)、害羞(例如在眾目睽睽的場合)和世俗的禮貌(必須停止與人周旋)。
04
寫作者是自己的思想和感受的辛勤的蒐集者。
許多作家都有專門的筆記本,用於隨時記錄素材。
寫小說的人都有一個體會,就是故事情節可以虛構,細節卻幾乎是無法虛構的,它們只能來自平時的觀察和積累。
05
作家的另一項日常工作是錘鍊文字。
他不只是在寫作品時做這件事,平時記錄思想和文學的素材時,他就已經在文字表達上下工夫了。
事實上,內容是依賴於表達的,你要真正留住一個好的意思,就必須找到準確的表達,否則即時記錄了下來,也是打了折扣的。
06
無論寫什麼,包括信、日記、筆記,甚至一張便箋,下筆決不馬虎,不肯留下一行不修邊幅的文字,如果你這樣做,日久必會寫出一手好文章。
07
質樸是寫作上的大家風度,表現為心態上的平淡,內容上的真實,文字上的樸素。相反,浮誇是小家子氣,表現為心態上的賣弄,內容上的虛假,文字上的雕琢。
文人最忌、又難戒的是賣弄,舉凡名聲、地位、學問、經歷,甚至多愁善感的心腸,風流的隱私,都可以拿來賣弄。
有些人把寫作當作演戲,無論寫什麼,一心想著的是自己扮演的角色,這角色在觀眾中可能產生的效果。
凡是熱衷於在自己的作品中拋頭露面的人,都應該改行去做電視主持人。
真實的前提是有真東西。有真情實感才有抒情的真實,否則只能矯情、煽情。有真知灼見才有議論的真實,否則必定假大空。
有對生活的真切觀察才有敘述的真實,否則只能從觀念出發編造。
在《戰爭與和平》中,托爾斯泰寫娜塔莎守在情人臨終的病床邊,這個悲痛欲絕的女人在做什麼?在織襪子。這個細節包含了對生活的最真實的觀察和理解,但一般人決不會這麼寫。
大師的文字風格往往是樸素的。
本事在用日常詞彙表達獨特的東西,通篇尋常句子,讀來偏是與眾不同。
你們不妨留心一下,初學者往往喜歡用華麗的修辭,而他們的文章往往雷同。
08
對於一個作家來說,節省語言是基本美德。文字功夫基本上是一種刪除廢話廢字的功夫。
列那爾說:風格就是僅僅使用必不可少的詞,絕對不寫長句子,最好只用主語、動詞和謂語。
要惜墨如金,養成一種潔癖,看見一個多餘的字就覺得難受。
09
如果一個人出自內心需要而寫作,把寫作當作自己的精神生活,那麼,他必然首先是為自己寫作的。
凡是精神生活,包括宗教、藝術、學術,都首先是為自己的,是為了解決自己精神上的問題,為了自己精神上的提高。
孔子說:“古之學者為己,今之學者為人。”為己就是注重自己的精神修養,為人是做給別人看,當然就不是精神生活,而是功利活動。
所謂為自己寫作,主要就是指排出功利的考慮,之所以寫,只是因為自己想寫、喜歡寫。
當然不是不給別人讀,作品總是需要讀者的,但首先是給自己讀,要以自己滿意為主要標準。
一方面,這是很低的標準,就是不去和別人比,自己滿意就行。世界上已經有這麼多偉大作品,我肯定寫不過人家,幹嘛還寫呀?不要這樣想,只要我自己喜歡,我就寫,不要去管別人對我寫出的東西如何評價。
另一方面,這又是很高的標準,別人再說好,自己不滿意仍然不行。一個自己真正想寫的作品,就一定要寫到讓自己真正滿意為止。
真正的寫作者是作品至上主義者,把寫出自己滿意的好作品看作最大快樂,看作目的本身。
事實上,名聲會被忘掉,稿費會被消費掉,但好作品不會,一旦寫成就永遠屬於我了。
惟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時才能擁有自由的心態。不為發表而寫,沒有功利的考慮,心態必然放鬆。
在我自己的作品中,我最喜歡的是《人與永恆》,就因為當時寫這些隨想時根本不知道以後會發表,心態非常放鬆。現在預定要發表的東西都來不及寫,不斷有編輯在催你,就有了一種不正常的緊迫感。
所以,我一直想和出版界“斷交”,基本上不接受約稿,只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寫完之前免談發表問題。
惟有為自己寫作,寫作是才能保持靈魂的真實。
相反,為發表而寫,就容易受到他人眼光的支配,或者受物質利益的支配。後一方面是職業作家尤其容易犯的毛病,因此他藉此謀生,不管有沒有想寫的東西都非寫不可,必定寫得濫,名作家往往也有大量平庸之作。
所以,托爾斯泰說:“寫作的職業化是文學墮落的主要原因。”法國作家列那爾在相同的意義上說:“我把那些還沒有以文學為職業的人稱作經典作家。”
最理想的是另有穩定的收入,把寫作當作業餘愛好,如果不幸當上了職業作家,也應該儘量保持一種非職業的心態,為自己保留一個部位發表的私人寫作領域。
有一家出版社出版“名人日記”叢書,向我約稿,我當然拒絕了。
我想,一個作家如果不再寫私人日記,已經是墮落,如果寫專供發表的所謂日記,那就簡直是無恥了。
10
真正的寫作,即完全為自己的寫作,是從寫日記開始的。
我相信,每一個好作家都有長久的純粹私人寫作的前史,這個前史決定了他後來成為作家不是僅僅為了謀生,也不是為了出名,而是因為寫作是他的心靈需要。
一個真正的寫作者是改不掉寫日記習慣的人了,全部作品都是變相的日記。
我從高中開始天天寫日記,在中學和大學時期,這成了我的主課,是我最認真做的一件事。後來被毀掉了,成了我的永久的悔恨,但有一個收穫是毀不掉的,就是養成了寫作的習慣。
我要再三強調寫日記的重要,尤其對中學生。當一個少年人並非出於師長之命,而是自發地寫日記時,他就已經進入了寫作的實質。
這表明第一,他意識到了並試圖克服生存的虛幻性質,要抵抗生命的流逝,挽留歲月,留下他們曾經存在的證據;第二,他有了與自己靈魂交談、過內心生活的需要。
看一箇中學生在寫作上有無前途,我主要不堪語文老師給他的作文打多少分,而看他是否喜歡寫日記。
寫日記一要堅持(基本上每天寫),二要認真(不敷衍自己,對真正觸動自己的事情和心情要細寫,努力尋找確切的表達),三要保密(基本上不給人看,為了真實)。
這樣持之以恆,不成為作家才怪呢。
-END-
(根據周國平訪談整理而得,文章內容來自網絡,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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