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區法院執行法官幹起了“搬運工”

赫山區法院執行法官幹起了“搬運工”

“這些法官霸得蠻,親自動手為女方搬運財產,太陽底下,個個累得滿頭大汗,真的不錯呢。”這是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李奇峰等人在執行夏某與何某返還財產一案時,該區泥江口鎮七里衝村村民給執行法官的嘖嘖稱讚。

2017年,益陽市赫山區龍光橋街道馬頭村村民夏某與該區泥江口鎮七里衝村何某兩人經人介紹相識戀愛結婚,婚後初期夫妻感情尚好,之後因家庭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2018年男方何某向法院起訴離婚,鑑於兩人新婚不久,法院駁回了其訴求。之後雙方卻仍然分居生活,2019年何某再次起訴離婚,由於雙方感情沒有任何改善,法院判決何某與夏某離婚,並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處理,判決男方返還女方當時的嫁妝。但離婚後男方沒有履行判決義務。2020年3月,夏某向赫山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受理後,法院執行幹警就向被執行人何某發放了相關法律文書,並聯系何某要其擇時將申請人夏某的相關財產進行返還。但何某態度不好,總是藉口說家中無人,本人在深圳暫時無法回來,極不配合法院執行。執行幹警多次前往被執行人住所所在地,其家中一直大門緊鎖。之後通過到當地村委走訪調查,瞭解到被執行人的父親可能在家,並與村幹部約定一旦被執行人家中有人就及時聯繫法院執行局。

赫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干起了“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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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法院执行法官干起了“搬运工”

近日,被執行人何某所在地村幹部聯繫執行法官,告知被執行人的父親在家,3名執行幹警立刻聯繫申請執行人夏某一同前往被執行人家中,在村支書的幫助下,通過跟被執行人父親做工作,其最終同意返還夏某結婚時置辦的嫁妝財產,不過要求夏某自行搬離。執行幹警考慮到夏某是位女性,還好不容易得到對方的同意執行,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執行幹警便和夏某一起開始了拆搬行動,在村支書及被執行人父親的見證之下,幫助夏某將其傢俱、電器拆卸並一一整理搬遷到車上。至此,本起涉離婚糾紛的財產返還執行案件終於執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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