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現有的事實看煙臺性侵案的本質。

通過現有的事實看。煙臺性侵案的本質,就是鮑毓明想包養一個年少處女,所謂的收養孩子純屬扯淡。鮑單身,工作繁忙四處出差,他根本沒有能力撫養任何年齡段的孩子。尤其是星星已經十四歲,對生身父母的認知早已牢固,又不是父母雙亡,根本不可能對一個網上認識的中年男產生父母情誼。鮑和星星的母親一拍即合,假以收養為名,實則掩蓋雙方無恥至極的交易!

​在領走星星之後發生的一切也完全印證了這個事實,鮑毓明精準的挑選時間對星星下手,其母在知曉星星多次報案的情況下仍無所作為,甚至往婚嫁上談。而鮑毓明身處的階層,跟星星的思想差距,註定了他根本無意迎娶星星,鮑在2018年全年都沒見星星,以及諸多冷漠的聊天錄音就是佐證。

​鮑毓明只是把星星當做一個非常便宜又符合他處女口味的包養關係看待。從一開始,鮑和星母對此心知肚明。

​孩子是無辜的,她沒有辦法改變悽苦的身世,也沒有能力選擇14歲開始的另一段悲慘人生。如果不是親媽親手把她送給鮑毓明,她自己不可能有這樣的遭遇。

​其母只是把星星當成物品,趁著14歲賣個好價,既能甩掉自己撫養孩子的包袱,不用照顧星星,又可能拉到未來的金龜婿,她就成了上市公司副總裁的丈母孃,實現其本人永遠不可企及的數個階層跨越,後半生都有保障。算盤打的叮噹響。

​兩個成年人在初始交易時一拍即合,但這個交易是持續的,當鮑毓明很明顯的想甩掉星星(長期不見面),當其母掌控下的多次報案也無法讓鮑毓明改變主意時,兩個成年人的交易最終破裂,並展現到公眾的面前,全國譁然。

​所謂的養父母性侵案,真相就是如此。兩個作惡的成年人,必須嚴懲,一個都不能少!

​這是我的個人觀點,你們看有沒有道理吧。(一個有點理想的記者)

​就是這麼個事!

通過現有的事實看煙臺性侵案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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