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賭博 盈利為假被騙為真 兩男子設騙局獲利24萬餘元被判刑

武法宣 封面新聞記者 於婷

網絡賭博,本以為自己越賺越多,直到支付了一筆不菲的提現費後才發現,所有的盈利都是“一場空”,原來早已掉入了騙子的陷阱。近日,成都市武侯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搭建網絡賭博平臺詐騙的案件。兩被告人王某、趙某犯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2年6個月。

网络赌博 盈利为假被骗为真 两男子设骗局获利24万余元被判刑

一場精心設計的網絡賭博騙局,開始於2018年3月,這一切的主謀就是王某。他先是以鄧某的名義租了一套房屋作為據點,又拉來了趙某幫其租賃服務器用於網絡賭博,並招募劉某等5人作為業務員,未成年人陳某負責後合數據調試。

隨後,他們利用事先申請好的微信、支付寶賬號,通過添加微信好友的方式與被害人聊天,在騙取被害人信任後向其推薦一個叫“網易博彩”的網絡平臺,哄騙被害人充值購買彩票以此獲利。

在此過程中,陳某通過技術手段營造被害人賬戶已盈利的假象,再以小額盈利提現成功的方式誘使被害人進一步增加購買金額繼續充值。隨後,業務員以被害人賬戶已盈利為由,要求被害人給其分紅以此騙取財物,當被害人提出提現申請時,業務員又以提現需支付一定比例的提現費為由,要求被害人支付提現費後方能提現,在被害人足額支付提現費用後,業務員便不再與被害人聯繫。

2018年3月至5月期間,業務員使用上述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後,以分紅和提現手續費的名義先後讓3名被害人轉賬共計24萬餘元。因其中一個被害人在支付提現費用後卻無法聯繫到業務員,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19年8月,趙某、王某被民警擋獲。

武侯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王某、趙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趙某犯詐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趙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系從犯,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王某、趙某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

互聯網已經深入到每個人的生活,在方便了居民生活的同時,我們也要看到,一些不法之徒借用互聯網,從事違法犯罪行為。由於互聯網的隱蔽性,受害人可能在短時間內無法發現,犯罪分子還以小恩小惠的方式,促使受害人一步步上當。

在本案中,被告人偽造了博彩網站,誘騙被害人上當。本案警示各位讀者,不要相信陌生人或者網絡好友推薦的、涉及金錢的網站或者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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