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小微企業

今年將是非常困難的一年。

自疫情發生以來,外貿企業受到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戰。海關總署在3月7日發佈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一二月份出口整體下降19%。3月19日,商務部外貿司一級巡視員在商務部召開的網上新聞發佈會上也表示,目前,全球已有160多個國家和地區出現新冠肺炎確診病例,一些國家生產、消費等領域受到衝擊,貿易活動減少,全球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在今後一段時間內,外貿企業可能將遇到外需不振、訂單減少等問題。我國外貿出口面臨嚴峻形勢。

在經歷了近兩個月的停工停產之後,很多民營企業已經沒有投資能力或融資渠道。尤其是廣大中小微企業,面臨的已不是投資和增長問題,而是生存問題。特殊時期,對企業和政府的反應能力均提出了很大的挑戰。

李克強總理在3月20日考察國務院復工復產推進工作機制時強調,要想盡一切辦法讓中小微企業和個體戶生存下來。他表示,今年做好“六穩”工作的頭等大事就是穩就業,而中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是就業最大的“容納器”。

截至目前,我國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已出臺了多項政策,其中包括一系列針對中小微企業的紓困措施。比如,要求銀行對中小微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減緩繳納社保費等。事實上,在這場突如其來的疫情之下,中小微企業的危機救助已成為全球關注的話題。根據世界銀行的統計,中小微企業不僅貢獻就業,吸納了全球1/3的勞動力,而且貢獻價值,全球私營部門創造的價值中52%由中小微企業創造。即便如此,中小微企業之於經濟的重要性與其脆弱的生存環境仍極不匹配。尤其是當面對如此次疫情這般致命的外部衝擊時,其在資金鍊及產業鏈上的脆弱性被進一步放大,極易陷入經營危機。

中小微企業的救助僅僅依靠政策是遠不夠的,從支持的精準性、有效性和穩定性等角度而言,還需要法律層面的特別援助。世界範圍來看,很多發達經濟體已經為中小微企業設立了有針對性的救助制度甚至立法保障。比如,美國為中小微企業設計了全面且與時俱進的危機救助法律制度,2019年8月23日,美國國會通過小企業重整法案(Small Business Reorganization Act),並於2020年2月19日正式實施,除此之外還有針對農場主危機救助的立法以及針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危機救助的立法。而德國、日本、韓國等也都有專門針對中小微企業危機救助的特別條款。

政府幫扶對於企業走出困境的必要性不言而喻。但要實現進一步發展,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而關鍵還在企業自身。面對突發危機,企業不僅需要及時優化調整內部資源配置,響應和解決短期挑戰,更需著眼長遠,見微知著,在危機中重新構思長期發展機制和業務發展模式,形成並強化核心競爭力。


《紡織導報》副主編 趙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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