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業打工皇帝大起底:中信、國君3人年薪超2000萬 中金5人超1600萬

隨著2019年年報的悉數披露,上市券商董監高們的收入情況也“藏不住了”。

如果說“券商民工”們屬於金領行業,那一眾券商高管們恐怕將被認為是“鑽石領”。不過,券商薪酬是否按照職級線性上漲?一家大型券商的最高薪人士究竟是誰?這些答案恐怕超乎想象。

日前,券商中國記者梳理25家已披露的“A+H”股券商年報發現,2019年TOP40的券商董監高年度領取薪酬榜單中,500萬僅是起步價。而由於國企限薪、遞延支付等因素的限制,上市券商的董事長/總經理薪酬水平反而比較平淡,低者甚至不足百萬。

另外,券商港股年報中披露數據顯示,個別“最高薪人士”的薪酬範圍居然高達3000-4000萬元,秒殺各家券商的董事長/總經理薪酬。這些最高薪人士是誰?又為什麼能達到如此的薪酬水平?

券商董監高收入TOP40:至少6人收入超千萬

此前券商中國記者對當前已披露年報25家上市券商的人均薪酬進行了大排名,中金公司以92.38萬元的平均薪酬名列前茅,參見文章《券業員工薪酬大比拼!人均年薪中金92萬居首,華安31萬掃尾!九成券商人均創收逾100萬,海通人均創利12.6倍於光大》。

在人均薪酬之外,高管們的收入水平恐怕更為業內所關心。券商中國記者梳理各家券商A/H股年報信息,對各家券商董監高收入情況進行排名梳理。

就現有信息來看,至少有40位券商董監高從公司獲取的稅前報酬超過500萬,其中有14位出自中信證券,11位出自中信建投,招商證券、海通證券、國金證券各有3位,東方證券和第一創業各有2位,西部證券、中金公司各1位。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中金公司身處港股,其年報中並沒有高管的薪酬信息,僅對董事、監事薪酬進行披露。因此在此次榜單中,中金公司僅有前總裁畢明建一人上榜。

券业打工皇帝大起底:中信、国君3人年薪超2000万 中金5人超1600万

就目前榜單而言,共有6位券商高管收入超千萬。其中,海通證券總經理助理、海通國際總裁林湧以1574.69萬元的稅前報酬暫居第一,與上一年度薪酬基本持平。中信證券執委會委員楊冰、高管高愈湘、執委會委員薛繼銳,中金公司原總裁畢明建,中信建投董事長王常青的稅前薪酬亦超1000萬元,為不折不扣的“金融精英”。

此外,據公開信息披露,中信建投執委會委員劉乃生、黃凌的年收入分別為832.92萬元、800.32萬元,其中均有421.5萬為稅後收入,也就是說,他們的稅前薪酬大概率也超過千萬。

而對比2018年高薪榜單來看,此前位於薪酬榜高位的廣發證券董事長孫樹明、總經理林治海,2019年獲得的稅前報酬大幅縮水,年收入分別為199.79萬元和193.63萬元,同比減少約九成;再往前推一年,這兩位“當家人”的年薪則更是高達3852萬和4056萬,連續三年薪酬大幅“跳水”,可見廣發證券高管的日子有點“難”。

回顧以往,2019年1月末,廣發證券宣佈整體調減2018年度薪酬費用1.89億元,原因是公司經營涉及風險事件,當年整體薪酬確實明顯調減。不過,行至2019年,廣發證券整體薪酬已有所回升,但絕大多數高管薪酬再度大幅縮水。

梳理廣發證券2019年年報,其共披露了8項處罰及整改情況,因合規風控問題、參與投行“價格戰”、投行業務未勤勉盡責等多個事項受到監管責罰,其中更是受到限制增加場外衍生品業務規模6個月、限制增加新業務種類6個月的重罰。且在2019年券商分類評級中,廣發證券連降兩級,首次跌出AA級。廣發證券董事會審議通過的2019年度履職考核議案顯示,所有董事的考核結果均為稱職。

一般來說,券商披露的高管薪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包含2019年度發放的即期獎金及遞延獎金)、特殊獎勵和保險福利。不過,也有些券商還額外向公司高管發放忠誠獎,比如中信建投董監高2019年合計從公司獲取的稅前報酬總額為6170.37萬元,加上忠誠獎後,合計獲得的報酬為1.38億元,且忠誠獎為稅後實收,各位高管的實際薪酬也遠比稅前報酬高。

券商掌舵人薪酬普遍不高

作為金融機構掌舵人,各家券商的董事長、總裁“手握重權”,在這個遍地是錢的行業,薪酬幾何呢?梳理發現,董事長、總裁(總經理)薪酬完全沒有想象中那麼高,甚至過於“平民化”。

券业打工皇帝大起底:中信、国君3人年薪超2000万 中金5人超1600万

就董事長薪酬而言,中信建投王常青以1004萬元的稅前收入暫列第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王常青2019年度稅前薪酬只有351萬,其餘部分都是2014年和2015年的遞延花紅;總經理(總裁)薪酬中,中金公司原總裁畢明建以1100萬的收入暫居第一,中信證券總經理楊明輝以989萬元位居第二,不過他同時兼任華夏基金董事長,薪酬中有510萬為華夏基金所領取,在中信證券領取薪酬為480萬元。

國聯證券執行董事、總裁、財務負責人葛小波2019年從國聯證券獲取的薪酬金額為328.82萬元,較上一年度1500萬的天價年薪減少了近八成。不過,這只是他半年的薪酬。去年4月份,葛小波從中信證券離職,6月份,被選舉為國聯證券總裁兼財務負責人,10月份正式取得任職資格。

作為中信證券原財務負責人、執行委員會委員、首席風險官,身兼數職的葛小波2018年度在中信證券領取稅前報酬總額為1566.87萬元,薪酬水平在中信證券居於首位,在全行業高管薪酬榜單中排在前五名水平。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葛小波從中信證券領取的稅前薪酬僅為412.53萬元。

一些券商掌舵人薪酬甚至不足百萬,比如華泰證券董事長張偉,其在2019年領取薪酬41.8萬;南京證券董事長李劍鋒,領取薪酬59萬元;國泰君安原董事長楊德紅去年9月份辭任董事長職務,前9個月領薪不足80萬元。這些掌舵人或許是受到國企限薪的因素,領取薪酬相對較低。

例如,國泰君安即在年報中解釋,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公司全薪履職的董事、監事會副主席、高管年度績效獎金的40%遞延支付,延期支付期限為3年,延期支付的發放遵循等分原則。

另外,國泰君安還指出,董事長及監事會副主席按照上海市《關於深化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工作要求,自2015年起薪酬結構和水平按此執行;公司總裁及副總裁按照經上級主管部門批覆的《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自2017年起薪酬結構和水平按《實施方案》規定執行。

神秘的“打工皇帝”們

董事長/總經理基本沒有拿到最高薪酬,已披露的高管薪酬最高者也剛剛突破1500萬元。那麼,證券行業的超高薪神話又在哪裡?

根據港股披露規則,上市公司需披露年內五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範圍,一眾在港上市券商也不例外。這些員工可能並非董監高,但其薪酬水平已遠遠超過公司老總,成為名副其實的“打工皇帝”。

券业打工皇帝大起底:中信、国君3人年薪超2000万 中金5人超1600万

在上述12家券商披露的最高薪人士中,薪酬“起步價”超過千萬者多達30餘人,遠遠跑贏自家“董監高”。

例如,中金公司雖未披露其高管的薪酬情況,但在其“最高薪人士”中,其列出的五名高薪人士薪酬範圍均是1600萬元起步,最高者可達1950萬元-2000萬元。這一薪酬水平可達到其前任CEO的雙倍。

這些“神秘來客”中,薪酬範圍最為驚人的還數中信證券。在高管薪酬幾乎“霸屏”薪酬榜單之外,其披露的5名“最高薪人士”中,最高者的薪酬範圍為3000-4000萬元。

處於保護員工隱私的目的,港股披露規則並不要求上市券商披露最高薪人士的具體身份情況。不過,據券商中國記者側面瞭解,這些最高薪人士中,有部分為境外子公司的重要管理層/業務骨幹,由於並不在母公司任職高管,其薪酬水平也無需披露。香港或境外其他地區的薪金收入水平較高,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此外,對於內地券商來說,在所處業務市場情況較好、業績表現優秀的年份,業務骨幹的薪酬水平反超公司高管,同樣存在可能。不過,在近年來薪酬遞延支付的情況下,疊加市場環境的動態調整,長期保持項目高額創收、業績超標完成的top tier拿到上述薪金的,應是市場上當之無愧的佼佼者。

合規總監:中信仍居首位

在這次的高管薪酬統計中,除了董事長和總經理,券商中國記者也特意將上市券商的合規總監薪酬情況進行一一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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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在當前已披露合規總監薪酬水平的上市券商中,共有23位合規負責人的薪酬亮相(含離職)。其中,中信證券的合規總監、首席風險官薪酬水平最高,達到579.26萬元的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受MPS事件影響,光大證券董事長、光大資本原總裁、項目負責人等人紛紛辭職,合規總監和首席風險官也不例外。2019年10月,光大證券合規總監陳嵐離職,其在2019年光大證券獲得的稅前報酬總額為180.25萬元。

早在2008年7月,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合規管理試行規定》,要求各家券商設立合規總監,至今已有12年的歷史。合規總監是券商的合規負責人,且不得兼任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的職務。合規總監工作稱職的,其薪酬待遇應當不低於公司同級別管理人員的平均水平。

同樣作為高級管理人員,合規總監由於無法分管具體的業務部門,其考核管理制度與薪酬水平也與其他高管不同。為確保其合理待遇的實現,在2017年6月發佈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監管部門進一步明確了合規總監的待遇及考核:

第27條:合規部門及專職合規管理人員由合規負責人考核。對兼職合規管理人員進行考核時,合規負責人所佔權重應當超過50%。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制定合規負責人、合規部門及專職合規管理人員的考核管理制度,不得采取其他部門評價、以業務部門的經營業績為依據等不利於合規獨立性的考核方式。

第28條: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應當制定合規負責人與合規管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制度。合規負責人工作稱職的,其年度薪酬收入總額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年度薪酬收入總額中的排名不得低於中位數;合規管理人員工作稱職的,其年度薪酬收入總額不得低於公司同級別人員的平均水平。

不過,在具體執行之時,上至合規總監,下至合規人員,其薪酬水平能否的得到實際保障?2019年6月,第一創業就曾因“部分業務部門合規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部分合規管理人員薪酬水平不符合監管要求”的理由,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此外,2019年底,上海某券商離職的合規總監選擇與公司對簿公堂。彼時其指出,證券法律法規給了合規總監等高管很多權限和保障,也有很多責任,但從來最缺執行。比如明文規定的合規總監薪酬達到高管薪酬的中位數,有多少家券商執行?可有合規總監投訴到監管部門?可有部門督促執行?目前,尚未有裁判結果傳出。

本文源自券商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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