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男性保護令”頒發:反家暴不分男女

“男性保護令”,旨在保護男性的人身安全。

首例“男性保護令”頒發:反家暴不分男女

事出於2019年11月,溫州蒼南縣法院礬山法庭頒發了溫州首例男性人身安全保護令,顛覆了以往都是女性作為家暴受害者慣例。

首例“男性保護令”頒發:反家暴不分男女

頒佈這一保護令的起因是由於被保男性吳某與其配偶林某經常吵架分居,林某卻於分居後屢次上門辱罵,甚至有一次叫上一棒人圍毆吳某,吳某無奈,移居父母家裡,林某卻再次登門,掄錘將吳某父母的傢俱砸爛。吳某無奈,只好申請人身保護。

首例“男性保護令”頒發:反家暴不分男女

“男性保護令”及時地補充了婚姻干預機制,家暴無論性別,凡是婚姻中身心受到了對方的持續侵害,就有權利申請“隔離”這種侵害行為,申請被保護。通過法律來解決婚姻中的暴力問題,不是懦弱也不是絕情,“保護令”恰恰是一種解決問題的現代而理性的辦法。

首例“男性保護令”頒發:反家暴不分男女

雖然從總體來看,女性在家暴問題中仍然處於弱勢地位,但出臺適當的男性保護政策也具有一定必要性。據統計,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存在於我國約25%的家庭,而家庭暴力所佔的致死案件在殺人案件中所佔的比例也並不低,我國每年因暴力而解體的家庭多達10萬,遭受家暴的女性在2.7億家庭中約佔三成,而施暴者為男性的比率為90%。但是也有不少男性遭受了冷暴力、毆打等,旁人認為這是懦弱、直不起腰,相關部門卻面臨不能管、不好管的難題。如今出臺“男性保護令”,令保護男性為法律職責,為廣大男性謀得一定的權益,也在一定程度上為家庭和諧幸福提供了促進作用。

而在“男性保護令”這種特殊干預機制外,也應注意到婚姻中男女雙方生理、心理、職能、社會角色等方面的不平衡,雙方理應受到公平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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