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網民諮詢我們:我和對方都在外地打工,現在想離婚,那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首先,我們都知道,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
那麼,協議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嗎?
答案是:不可以!
協議離婚只能在雙方的戶口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在外地想解除婚姻關係,只能通過起訴的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也就是說,需要注意的是:起訴離婚,原則上也是不能在異地起訴,還是要到對方的戶口所在地起訴。不過,如果對方長期不在戶口地,就可以在對方長期居住地起訴離婚。
那麼,起訴離婚是否可以在自己所在地起訴呢?
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最後,雲南泊江律師事務所專業離婚律師提醒您:
1、如果雙方自願離婚,就必須要回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
2、如果是起訴離婚的方式,也需要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者長期居住地起訴離婚,而且還要滿足相應要求。
閱讀更多 雲南泊江律師事務所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