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


離婚,子女撫養權如何確定?

我國離婚率每年居高不下,法院婚姻家事類糾紛數量也在逐年增長,離婚案件中一般涉及兩大重要問題,其一是財產問題,其二是子女撫養權問題。父母離婚雖然與子女無關,但是父母離婚如果處理不當,勢必會影響子女的身心健康,所以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問題至關重要。該篇文章以問答的形式整理離婚中常見的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離婚,子女撫養權歸誰到底如何確定?

眾所周知,在我國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雙方對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問題等達成一致意見,直接去民政局辦理離婚,離婚後雙方按照離婚協議確定內容各自履行即可。另一種就是訴訟離婚,也就是今天我們所要講的在法院裁判中關於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子女撫養意見》”)可知,子女撫養問題法院主要的處理原則是: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一)子女撫養權歸屬一般性處理原則

1、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民法總則出臺後,規定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所以很多學者表示在考慮子女的意願時應以八週歲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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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供哪些證據可以提高自己爭取子女撫養權的勝率?

在實踐中,上述情形只是法官審理的參考與考量,法官的判決會充分考量各種綜合的因素,除了尊重孩子的個人意見外,收集相關有利的證據可以最大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個方面:

1、作為承擔撫養義務的責任人來看,盡到其應盡的義務,對孩子的教育培養傾注大量的精力和時間,與孩子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筆者查詢大量案例發現,在法院裁判中,更傾向於將孩子判給與孩子一直共同生活,對孩子照顧更多的一方,畢竟穩定的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對於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長更為有利。該方面的證據可以是平時生活、旅遊、訪友的圖片視頻;與幼兒園老師對話;其他親戚朋友證人證言等體現。

2、從孩子成長環境來看,接受過良好的高等教育,能夠為孩子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工作穩定,收入可觀,經濟狀況好;有能力解決孩子戶口、上學問題;居住條件良好等,雖然這些並不是法定的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條件,但是這些都是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有力證據。

3、對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明。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種: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不盡撫養義務或有暴力傾向虐待子女行為的;有吸毒、賭博、賣淫嫖娼等惡習的;對方經濟條件較差不利於孩子的教育成長。

4、提出子女的撫養和探望方案以及如撫養權歸對方所有勢必會損害我方探望權的證據。實踐中這類情形見怪不怪,常常出現一方為爭奪孩子撫養權,在提起離婚訴訟前或訴訟中想盡辦法控制孩子與對方的接觸,這樣的做法不僅會對孩子的心理產生一定傷害,更會損害到對方的探望權。

5、其他證據比如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都是對己方有利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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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離婚能否約定雙方輪流撫養子女?

根據《子女撫養意見》第六條,“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雙方可以輪流撫養子女,但是要考慮是否有利於子女成長,如果雙方離婚後的居住地較遠,不利於孩子上學接受教育,不建議離婚雙方這樣協商。

三、兩個子女的撫養權如何確定?

對於涉及兩個子女的撫養權的,實踐中,不少法院是將兩個子女一人判予一方撫養,並且判決各自負擔各自的撫養費。但是這個並不是法院處理子女撫養權的原則,法官依然會堅持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全面考慮子女成長的生理、心理及人格道德方面的需要,並結合他們的居住生活環境與父母雙方的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進行裁判,判決兩個子女撫養權歸一方所有的案例也不在少數。

小儒提示:

離婚是雙方感情破裂,與子女無關,在爭奪子女撫養權時,雙方應當保持理智,以孩子利益最大化為原則,以和平的方式解決孩子撫養權問題,暴力搶奪,對簿公堂,只會對孩子造成無法挽回的傷害。此外,如遇其它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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