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

(2020年4月9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健康中原建設和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作用,加快建設中醫藥強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健全服務體系,發揮獨特優勢

(一)完善中醫醫療服務網絡。到2022年,建成25個省級中醫專科診療中心;依託市縣兩級中醫醫院,建成30個省級區域中醫專科診療中心。支持中醫醫院牽頭組建醫聯體、醫共體,強化城市中醫醫院對基層中醫藥服務的指導幫扶。市縣級中醫醫院全部達到國家建設標準,完成縣級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中醫藥科室標準化建設。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設置全覆蓋,中醫醫師配備達標,25%以上建成示範中醫館。健全以中醫特色和基礎管理為核心的中醫醫院管理評價和績效考核制度。規範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管理。鼓勵中醫特色醫療機構連鎖經營,規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管理。加快中醫行業信息化建設,實施“互聯網+中醫藥健康服務”行動。實現省中醫藥數據中心與全省健康數據中心、國家中醫藥數據中心互聯互通。完善中醫藥信息統計制度。

(二)提升中醫藥在疾病治療中的優勢。建設省級中醫藥循證醫學中心。以臨床問題為導向開展多發疾病和重大疑難疾病多學科聯合攻關和臨床協作。圍繞骨傷、腫瘤、兒科、肛腸等專科和肺病、心血管病、艾滋病、糖尿病等專病,優化診療方案,推廣成熟技術,研發有效藥物,提高臨床療效。推動中醫專科建設提質升級,向重點學科發展。建立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中西醫會診制度,將中醫納入多學科會診體系。

(三)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建立中醫藥參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協調機制和重大傳染病防治中西醫協同機制,確保中醫藥全程深度參與重大傳染病醫療救治。建立中醫醫院與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合作的疾病防治機制。

(四)發展中醫治未病服務。促進中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級,到2022年推廣20個適宜老年人、婦女、兒童和慢性病患者的治未病方案。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全部設置治未病科和老年病科。建設中醫養生保健知識推廣基地。

(五)強化中醫藥特色康復能力。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依託現有資源佈局一批中醫康復中心,推廣中醫康復方案,研發康復器材。到2022年培養500名中醫康復醫師,三級中醫醫院全部設置康復科,建設一批示範中醫康復科。促進中醫藥、傳統體育與現代康復技術融合,推動中醫康復進社區、進家庭、進機構。

二、改革培養模式,鞏固優化隊伍

(六)鼓勵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創新。中醫藥院校要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開展中醫藥經典能力等級考試。支持復建張仲景國醫大學。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加強中醫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基層醫務人員中醫藥能力培訓。實施“仲景人才工程”,辦好仲景書院和仲景學堂。按規定評選省級名中醫,建設中醫流派傳承工作室,到2022年培養200名代表性傳承人。

(七)培養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鼓勵西醫學習中醫,將中醫課程列入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將中醫藥知識作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師轉崗培訓、考核內容。為每個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培養3名以上西學中人才。允許臨床類別醫師通過考核後提供中醫服務,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

(八)優化人才成長途徑。支持河南中醫藥大學建設一流專業,與其他高校聯合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中醫藥人才。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設置中醫藥及相關專業。啟動河南省中醫藥創新團隊培育計劃,培養20名領軍人才和一批創新團隊。建立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

(九)全面落實考核執業規定。完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考核及執業管理辦法,規範帶徒授業和醫術傳承活動。支持中醫(專長)醫師取得《中醫(專長)醫師資格證書》後在醫療機構註冊執業,鼓勵個體開業行醫。建立中醫(專長)醫師執業考核評價制度。

(十)鞏固基層中醫藥隊伍。創新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選拔、流動和職稱晉升機制。增加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和“縣管鄉用”中醫醫師比例,提高基層中醫醫師職稱晉升業務能力和實績考核權重。按實際需求開展中醫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加強培訓師資和基層培養基地建設。

(十一)健全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構建符合中醫規律的績效標準,建立以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質和量為核心的薪酬分配製度。以中醫經典理論、辨證思維、臨床能力和工作實績為重點,完善中醫藥人員職稱評聘制度。建立中醫藥人才獎勵制度。

三、提升中藥質量,推動產業發展

(十二)加強中藥材質量控制。加強中藥材生態種植、野生撫育和仿生栽培。加強珍稀瀕危野生藥用動植物保護,支持替代品研發。嚴格農藥、化肥、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使用管理,分區域、品種完善中藥材農藥殘留、重金屬限量標準。圍繞“四大懷藥”等重點品種規劃建設豫產道地藥材基地,支持伏牛山優質中藥材生產種植基地建設。將中藥材種植納入經濟作物種植政策補助範圍。加強道地藥材產地加工和產地倉儲能力建設。支持省內道地藥材產地組建產業聯盟。評定一批省級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和生態種植基地。鼓勵企業開發以中藥材為原料的獸藥、農藥以及非藥用產品,拓展中藥材功能價值。健全中藥材第三方質量檢測體系。加強中藥材交易市場監管。實施中藥材產業扶貧行動。

(十三)促進中藥飲片和中成藥質量提升。探索建立中藥飲片優質優價市場激勵引導機制。加強中成藥質量控制,提高智能製造水平。探索建立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評估路徑,綜合運用循證醫學等方法,加大中成藥上市後評價工作力度。

(十四)改革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制定完善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中藥安全、療效評價方法和標準。優化醫院中藥製劑監管,支持醫療機構研發、使用、推廣中藥製劑。建立我省中藥製劑備案信息平臺,公開製劑名稱、醫療機構名稱、備案號等基本信息。支持在專科協作、對口幫扶、醫聯體、醫共體等體系中以及突發疫情時期按規範調劑使用中藥製劑。

(十五)加強中藥質量安全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協同的中藥質量安全監管機制,探索建立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追溯體系,逐步實現中藥重點品種責任可究的監管體系。強化中成藥質量監管及合理使用,加強上市產品市場抽檢和不良反應監測。將中藥企業誠信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完善醫療機構中藥質量管理,建立相關職能部門預警聯繫機制。

(十六)做大做強中藥產業。建立全省中藥資源數據庫,加強動態監測。推廣應用生物技術和新型育種栽培技術,發展名貴稀有中藥材種植。鼓勵社會力量投資建設中藥科技園和藥用動植物園等保育基地。實施中藥標準化行動計劃,構建中藥產業全鏈條的優質產品標準體系。培育中藥大品種和馳名商標。扶持中藥飲片加工和製藥企業發展,促進中藥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培育中藥產業集群。

四、堅持守正創新,推動開放合作

(十七)挖掘和傳承精華精髓。開展中醫藥古籍、文獻普查登記,推進數字化保護工作。挖掘整理傳統中藥製劑技術,收集篩選民間中藥單驗方和技術,建立合作開發和利益分享機制。鼓勵傳統醫藥類非遺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授徒活動。鼓勵設立中醫藥博物館、展覽館和服務體驗區,支持建設張仲景博物館、伏牛山中醫藥博物館。打造以張仲景文化為核心,涵蓋洛陽正骨文化、懷藥文化等富有歷史底蘊和地域特徵的中醫藥文化體系。支持中醫藥文化研究和成果推廣。開展中醫藥健康文化推進行動。到2022年建成10家以上省級中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推進中醫藥文化進校園,把中醫藥文化貫穿國民教育始終。

(十八)加快推進中醫藥科研和創新。建立多部門協同聯動的中醫藥科研規劃管理機制。加大政策和資金支持力度,高標準建設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和傳承創新平臺,建成一批中醫藥省級重點實驗室、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和院士工作站等科研平臺,推進省中醫藥研究院、省正骨研究院建設,爭取建設國家級中醫藥重點實驗室、研究室。大力支持中醫藥科技研發。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傳統中醫藥研究方法,支持開展基礎和臨床研究,加快經典名方和大品種二次研發,支持新型製劑、優質飲片、配方顆粒、非藥物療法和先進中醫診療、中藥設備研發。建立多學科、跨部門的中醫藥協同創新共同體,促進科研成果轉化。推動省級中醫醫院向臨床研究型醫院轉型。建立知識產權保障機制。

(十九)推動中醫藥開放交流。充分發揮中醫藥資源和學術文化優勢,在中醫醫療、教育、科研、製藥、服務業等方面加強國內外深度合作與交流。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支持中醫機構和中藥企業“走出去”開展項目建設,提供中醫藥服務。支持中藥材海外種植合作。加大對援外中醫中心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中醫院校面向“一帶一路”沿線等國家招收留學生。探索我省中醫藥特色品牌與服務貿易、旅遊相結合。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中醫藥交流合作。

五、完善管理機制,制定保障政策

(二十)完善中醫藥價格和醫保政策。開展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形成機制研究,制定相應的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按規定監測、調整中醫服務項目和價格。完善治未病服務和醫院中藥製劑等定價機制。研究取消中藥飲片加成相關工作並完善補償政策。分批遴選中醫優勢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合理確定付費標準。探索對部分慢性病病種等實行按人頭付費、完善相關技術規範等方式,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適宜的中醫藥服務。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大病救治等定點醫療機構。將適宜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和中藥(含醫院製劑、新型飲片)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不在國家頒佈的中醫診療規範之外設定服務項目、數量限制。

(二十一)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在衛生健康投入中統籌安排中醫藥事業經費並加大支持力度。改善中醫醫院辦院條件,切實保障公立中醫醫院投入。鼓勵各地設立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的中醫藥發展基金。在國土空間規劃、產業佈局、土地供給等方面,對中醫醫療、中藥產業、中醫養生養老和健康旅遊等項目給予支持。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投資中醫藥服務產業。

(二十二)完善中醫藥法規和管理體制。加強中醫藥立法工作,出臺我省貫徹中醫藥法的地方法規。加強省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力量,建立中醫中藥統籌管理機制,組織協調全省中醫藥工作,定期研究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管理局)。市縣成立中醫藥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中醫藥管理體系,明確承擔中醫藥管理職能的機構,充實中醫藥管理機構工作力量。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堅持中西醫並重,推進中西醫重大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發展。

(二十三)加強組織實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中醫藥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落實舉措,穩步提高中醫藥在醫療服務中的佔比,將本實施意見落實情況納入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建設省級中醫藥綜合改革示範區,支持申建國家級示範區,鼓勵在管理機制、服務模式、產業發展、質量監管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建設跨媒體中醫藥文化傳播平臺,加大中醫藥宣傳力度,加強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傳播普及,營造重視、熱愛、發展中醫藥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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