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中世紀世界上有千萬基督徒慘遭殺害

世界上最小的國家——梵蒂岡。

梵蒂岡雖然是以0.44平方公里的超小的領土與數百名國民組成的袖珍國家, 然而其影響力不僅僅侷限於全球10億天主教信徒,而且遍及全世界。

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中世紀世界上有千萬基督徒慘遭殺害


教皇甚至召聚了全球所有宗教領袖,來搞‘世界宗教大聯合’。 包括世界三大宗教以致到非洲原始宗教,在各路宗教領袖手拉手同聚的現場,教皇甚至堅定了自己追求世界和平的‘和平使徒’的立場。然而,查看中世紀天主教走過來的行跡,就不難確認被稱作‘和平使徒’的教皇的形像是多麼地滑稽可笑且偽善。

在中世紀,天主教在歐洲地區行使了絕對的宗教權利。 可這一段時期,也是宗教史上最為墮落的時期。 最能犀利地表現出中世紀天主教的墮落與殘酷的歷史,就是羅馬天主教所謂的‘宗教裁判’。 為施行宗教裁判而設立的‘異端審判所’,作為‘超國家的統治機關’, 為定罪‘異端者’,肆無忌憚地進行殘忍的酷刑, 把宣判為異端的人處於火刑。 現在來查看一下,有關天主教宗教裁判所的不便的真相。

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宗教裁判所

被稱作‘神聖事務所’的異端審判所最初由英諾森三世(1198-1216)設立, 然後由格里戈裡九世來最後完成的。另外, 英諾森四世於1252年頒佈了叫做“關於博滅“ 的天主教教書,允許使用專為坦白的刑訊逼供。 一句話來概括,‘異端審判所’是教皇為肆意支配世界而弄出來的機構而已。 羅馬天主教在‘上帝的代理人’之美名之下,禁止查看聖經,並將傳講聖經的人都定罪為‘異端’,並進行殘忍地殺戮。

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中世紀世界上有千萬基督徒慘遭殺害


宗教裁判並不只是單純的‘裁判’,而是進行包括對異端者的搜索、告發、逮捕、處罰在內的為剷除異端的一切的活動為其任務。在初期,由地方主教們來進行監督; 後來,格里戈裡九世為了逮捕並審判異端者,設立了教皇直屬的宗教裁判所, 並任命多米尼克修道會為異端審判官(宗教裁判官)。 異端審判官毫無顧忌地通過花樣多又殘忍的酷刑,強迫嫌疑人坦白,或者捏造證據,使其受到無期徒刑或火刑。教皇英諾森四世更是變本加厲,於1252年,為了在宗教裁判時,得到坦白而允許使用酷刑。他頒佈了叫做“關於博滅“的教書, 允許使用為得到坦白的酷刑。

在人類歷史上,稱這一段時期為“黑暗時期“; 在歐洲中世紀,以宗教裁判與獵巫的名義之下,酷刑氾濫成災。 在這期間,天主教使用過的殘忍的酷刑刑具,駭人聽聞。

在‘神的旨意’的美名之下,人對人施加的殘忍的刑罰-“酷刑”

羅馬天主教的宗教裁判所,中世紀世界上有千萬基督徒慘遭殺害


異端審問最初是以監禁在修道院或是破門等精神處罰為主。 但是其方式逐漸被強化, 轉變為酷刑、火刑等肉體上的體罰。 酷刑最為普遍又慘烈的國家便是西班牙。西班牙曾擁有過殘忍的酷刑刑具,據說是名副其實的“酷刑的鼻祖”。 當時普遍的酷刑是:拔掉手指甲或腳趾甲, 將人捆在釘有錐子的大輪盤上滾動;用酷刑器具將手關節或腳趾壓碎, 或用滑輪把用繩索捆住的人掉在半空中,然後突然下墜使身體或關節受傷等方式。 甚至還將滾燙的鉛,倒入耳朵或嘴裡;或鞭打直至皮開肉綻, 再就是挖眼。 還有將已拷問過的人用鐵鏈捆綁後,讓害蟲來咬齧致死。 即使是酷刑也招不來坦白的話,找來兩個證人,如果反駁不了證詞,便定罪為異端。 被定罪為異端的人,最終被轉到世俗當局處於火刑。 宗教裁判所的酷刑是以神的名義,肆意犯下的殘酷的罪行。

自從英諾森四世頒佈叫做“關於博滅”的教書以後, 慘無人道的酷刑與殺戮氾濫整個歐洲。直到宗教裁判終止的公元1834年為止,約600年間,至少5千萬到最多7千萬的基督徒喪命, 還有不計其數的基督徒的生活由於入獄和財產沒收而遭到破壞。 600年間,5千萬的數字是平均每天害死230餘名,才可能達到的數字。 到底有誰能夠想到,如此不分青紅皂白,肆無忌憚地進行殺戮的的團體竟然是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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