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二十年后奋起杀人,真是为母复仇吗?

之前写过几篇,西游记和历史杂谈的文。看过的朋友们都知道,写的东西基本都属于博君一笑的,因为我不喜欢写过于沉重的东西。今天突然看到张扣扣案的二审判决下来。我重温了一下案情的始末。有了一点小小的个人看法,就在这和大家分享一下。

张扣扣二十年后奋起杀人,真是为母复仇吗?

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案情的前因后果。

1996年之前,张扣扣家和邻居王家还算相处融洽。但在1996年八月份的一天,因为宅基地问题,本来还算和睦的两家发生了矛盾。引发了张家三子棒杀张扣扣母亲的惨案。张扣扣当时十三岁,目睹案发的全过程。同年12月5日,王正军被原南郑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但很明显张扣扣对于这种审判很不满意,终于在二十多年后的一天,张扣扣决定了开始复仇。张扣扣手持凶器连杀邻居王家父子3人。

这就是案情的始末,中间没有渲染没有夸张和臆想的成分。关于张扣扣目睹母亲惨案,二十几年后才报仇?我个人认为,这个事情是整件事最大的谜团。可能诸位认为,他当年十三岁小孩子一个没有报仇的能力。但是为什么不在十年后,或者在张扣扣退伍回来后的青年杀人。为什么要在二十二年后的除夕奋起杀人。我个人认为有以下两点原因:

1、 生活无望

从张扣扣的生平可以看出来,幼年丧母,初中毕业打工,后来参军退伍。又继续打了十几年工。没有出人头地,三十几岁无妻无子。这个在城市里或许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但是在相对没有城市开放的农村,这样的人,这辈子基本已经完了。这可能也是他铤而走险报仇的重要原因之一。

2、 嫉妒成恨

这个很好理解,在除夕万家团圆的时候,他很容易想起来他的母亲。又看到了杀母仇人,过得如此幸福美满。难免心生愤恨。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怒杀人。这个推论我认为也是合理的。

最后我个人认为张扣扣这种杀人,是一种非理智的行为。咱们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古代豪侠那种一怒杀人的作风要不得。王家父子当初杀害你母亲,自然有法律来制裁,如果对于判决结果不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你不是执法者,你更没有任意夺取他人生命的权利。

这就是我对张扣扣为什么在二十几年后选择报仇的一点看法,欢迎大家交流评论。咱们下一篇继续轻松风格,博诸君一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