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廁改造變成商鋪 需要依法批准


公廁改造變成商鋪 需要依法批准 | 內蒙古幸福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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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廁改造變成商鋪 需要依法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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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公廁幾經轉手,由水果店改造,之後轉租肉夾饃店,現在新的打印店也於近日開業,附近居民不斷反映,沒有了公廁,附近居民如廁難。呼和浩特市昭烏達路和學苑西街交會處西側沿街店鋪,從1997年華遠2號樓建成起,樓底的收費公廁一直延續了十幾年,但在此後卻改成了商鋪。佘姓負責人說:“改回廁所是不可能的,第一,改造的費用由誰來付?已經跟租戶簽約合同,違約費用誰來承擔?第三,到運營後期,人工、暖氣水電費用誰來負擔?第四,收費公廁難以存活。”記者瞭解到,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 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當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tt-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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