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法院一被执行人为何“不请自来”

湖南法院网讯 “您好,请问是李法官吗?我是一执行案件的担保人刘某某,今天想来法院履行我的相关担保责任。” 近日,被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刘某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法官,履行了其给付43万元的担保责任。那刘某某为什么会自动来法院支付执行款呢?

赫山区法院一被执行人为何“不请自来”

原来,2017年9月,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贺某、刘某某、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起诉到了赫山区法院,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依法履行判决义务,陈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向三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该院执行局便将三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且冻结了其名下账户。从今年元月起,赫山区法院为充分利用社会大众的舆论力量,惩戒和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市1159台公用电梯显示屏幕上,每月公布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把执行宣传工作推到了最前沿,以打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公众及时了解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让人民群众来参与执行、监督执行。4月3日,系该案被执行人之一刘某某的朋友在电梯广告中看到了相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便告诉了他。刘某某知道情况后,觉得实在是太丢人现眼了,便主动联系法院的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义务,以尽快取消其电梯内滚动播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赫山区法院一被执行人为何“不请自来”

由于在该执行案件中,刘某某是承担43万元担保责任的被执行人,在除了法院已扣押其账上的16万元以外,刘某某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当面转账27万元给了申请执行人陈某某,至此其担保责任范围内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该院执行局也就立即联系了广告传媒公司,把刘某某的曝光失信图文从全市公用电梯的可视广告平台上进行了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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