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把550萬房子賤賣320萬,父親直呼:敗家玩意!

人這一輩子能夠有個家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了,有家必然要有房子可以居住,無論大小都是穩定的居所,對於房屋買賣來說,對於任何家庭來說都不是一個小事情,哪怕再小的房子也涉及幾十萬的大額財產,況且現在很多地方的房子不僅面積大,而且價格更是高的可怕,而老鄭表示自己的孩子是“敗家玩意”,竟然把自家價值550萬的房子以320萬賤賣了,這也讓老鄭非常生氣,竟然有這麼個“坑爹”的孩子!這究竟是什麼情況呢?

孩子把550萬房子賤賣320萬,父親直呼:敗家玩意!

小鄭是一個蘇州某校的在校大學生,父母對他從小疼愛有加,如掌上明珠一般的愛護著他,在2015年的時候父母斥300萬巨資買了一套近200平方的精裝房,沒有不愛孩子的家長,他們也一樣隨後就在房產證上就寫了小鄭一個人的名字。現在小鄭已經21歲了正直年少,由於家庭條件還不錯,但是父母也希望孩子能夠頂天立地理解錢來之不易,在大學的期間父母給小鄭的的零花錢就比較少,於是小鄭就產生了賣方的念頭。

孩子把550萬房子賤賣320萬,父親直呼:敗家玩意!

小鄭私下聯繫了沈謀告訴他想要賣方,而且謊稱自己已經26歲了,家裡的母親換了疾病急需賣房,而且告訴沈謀房子350萬就賣,而且事態緊急價格可以再商量,隨後沈謀帶家人來看過房子之後最終以320萬的價格成交,並且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當天就繳納了5萬定金。小鄭心想320萬的價格比父母買的時候還貴了20萬,感覺自己賺到了,拿到定金之後一週內就被揮霍乾淨了。

經過堅定這套房子現在已經價值550萬元,看到這個數字小鄭立馬就後悔了,於是告訴父親之後,父親不僅生氣而且無奈,隨後決定他們不履行合同,沈謀也將其告上了法院,小鄭認為自己剛接觸社會,自己的行為極為草率,希望法院能夠撤回合同,經過法院的判定,現在房子也價值465萬元,依然比小鄭出售的時候高出145萬人民幣,其父親也表示,孩子思想單純,並沒有告知家長,也不瞭解市場行情,這樣的合同不公平。

孩子把550萬房子賤賣320萬,父親直呼:敗家玩意!

由於小鄭和沈謀有合同在先,而且沈謀在整個購買過程中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反而小鄭故意編造假年齡和假故事來出售房子,最終法院判定為了保護交易安全、尊重契約精神,奔著維護社會城西你的原則,撤銷房屋買賣的意見不予通過,但是最終交易的最終金額由原來的320萬變成了465萬,沈謀需要支付剩餘460萬的尾款,至此雙方也終於平息了下來。

小編認為雖然小鄭的行為非常“坑爹”,但是法院的判決還是非常公正的,人無信而不立,古話說“富不過三代”,放在小鄭身上就有可能體現出來,父母對於孩子的愛也是過渡的,只寫孩子一人的名字也是操之過急,哪怕父母留1%的股權也不會造成這樣的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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