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晚上好!今天依舊是營養師「Rachel」來跟大家分享!
恰逢春季,今天主要跟大家分享:春季養肝。
肝,不僅是人體最大的消化器官,也是解毒器官,
可以這麼說:沒有健康的肝臟,就沒有健康的人生。
而在春季養肝,很多人都存在著誤區,和不知道怎麼更正確的把握時機養肝。
今天也正想跟大家分享這2點:
1.最最最最常見的3個護肝誤區,基本人人都踩雷;
2.最具有建設性的:實用養肝2大法。
看完你就不會迷茫,該如何正確護肝了!
✔首先,我們要知道為什麼春季養肝為正當時?
春與肝,中醫五行中同屬木,春與肝相應,春季陽氣生髮,肝氣得以疏發,順應養生乃天人合一之道。
1
最常見的“2藥1湯”錯誤養肝法
基本人人都在犯!
作為營養師,我常見有些人用吃護肝片、喝小柴胡沖劑、煲枸杞葉豬肝湯來養肝。
這真的是養肝好辦法嗎?
只想說一句:別再這樣瞎折騰了!弄不好,沒病真吃出肝病!
01-1
名字起得好,卻不知誤導了多少的——「護肝片」
護肝片是用於治療慢性肝炎及早期肝硬化等疾病的
藥物。注意:它是藥物,且是處方藥!
藥物是給病人治病用的,“是藥三分毒”。
沒病真的別把藥物往自己嘴裡塞,到時真吃出肝病了,就麻煩了。
所以大家要注意了哦:護肝片不能作為日常養肝食用,要遵循醫囑。
(常見護肝藥舉例,看說明書!)
01-2
常見且很多人在用的——「小柴胡顆粒」
我也經常聽一些人這麼嚷嚷:胃口不好,胃不舒服,胃痛胃脹,不消化,痛經,養肝來包小柴胡沖劑就可以了。
感覺小柴胡顆粒簡直成了“萬金油”。
我必須跟大家說,小柴胡顆粒真不是日常養肝用的。
小柴胡顆粒 屬於解表類藥物。雖然是OTC非處方藥,但也是藥物,藥物不能作為日常保養食用。
否則就是吃毒哦!
尤其孩子,碰到上面所述的2種藥物,更需要謹慎!
護肝片和小柴胡顆粒中的君藥(起最主要作用的)都是柴胡,很久以前就已經被證實不合理使用或濫用柴胡的副作用會導致肝損害。
所以請記住:
不要再用藥物來養肝!得不償失。
01-3
常吃的一道養肝食療——「枸杞葉豬肝湯」
也許我們會說,藥物不可以那就食療吧!
最常吃的就是枸杞葉豬肝湯!
專業的從營養角度分析:
不可否認枸杞葉豬肝搭配確實可以提供我們身體豐富的蛋白質、脂肪、維生素C、維生素B、葉酸、胡蘿蔔素、維生素A、鐵、鋅、硒等營養素,具有清肝明目,補鐵作用。
但是,並不建議作為日常養肝食用,原因有二:
1.豬肝是豬的解毒器官,自身就蓄積比較多的毒素和重金屬,不養肝。
常吃,反而增加自身的肝臟代謝負擔。
2.還有一個易被忽視的問題:豬肝中的維生素A和膽固醇含量高。
常吃豬肝易導致維生素A蓄積中毒,而且長期食用高膽固醇食物,增加心腦血管風險,尤其中老年人更不適合。
(每100g豬肝的維生素A和膽固醇含量)
另外,根據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建議:
成人每天不超過300mg膽固醇攝入量,
血脂高的人要求更高在200mg以下。
(不同年齡維生素A的日常推薦攝入量和耐受量)
因此,不建議通過食用枸杞葉豬肝湯作為養肝。
作為補充維生素A和鐵,一週食用一次是可以的,一次每人20克豬肝量,就可以補充人體994微克的維生素A,枸杞葉豬肝湯只能作為清肝明目,補血用。
這“2藥1湯”以後別瞎吃瞎喝了,老鐵們以後可都要注意了喔!
2
最推薦的2招護肝大招,
一飲一湯,方便快捷!
春季養肝,真不用那麼複雜。
今天給老鐵們最具有建設性的食用2食譜,讓養肝更簡單!
1
最便宜方便的一飲:蒲公英茶
配料: 蒲公英10-15g,枸杞子5g
主要作用:養肝保肝。
沖泡方法:先溫開水泡洗一下,再用熱水泡,泡製色淡味無,即可棄。
食用方式:當水喝。
蒲公英和枸杞都是藥食同源食物。
蒲公英:具有消炎、健胃、利尿散結,利膽、保肝作用。
枸杞子:具滋腎養肝,其中的枸杞多糖具有保肝作用。
兩者一起搭配,平和蒲公英的寒性,讓整個茶更趨於平衡,口感還很不錯哦!
2
貴但超級有效的一湯:靈芝烏雞湯
配料:去皮烏雞200g,靈芝10-15g,淮山15g
主要作用:滋補肝腎,保肝。
製作方法:
1.烏雞先焯水,去血水。
2.將洗乾淨泡發好的的靈芝、淮山,跟烏雞一併放進燉盅,鹽少許。
3.水量大概3碗,隔水燉兩個鍾即可。
食用方式:喝湯吃渣,除了靈芝吃不了。
此湯搭配意義:
應用了烏雞的滋補肝腎養血作用,並提供優質蛋白質、維生素B、E、鐵等多種營養素。
配以健脾陰,補益肝腎的淮山和保肝作用的靈芝。
悄摸摸說一句,這碗湯還有增強免疫力的作用,疫情期間也可喝來提高免疫力哦~
食材雖然有點貴,但這是一款既營養又具有身體調理作用的養肝湯,太值得我們煲來喝!
寫在最後:
春季養肝真沒那麼難,但最該小心的是:切忌切忌切忌濫用藥物啦!
日常少些計較,多些寬容,少睡懶覺,多些有氧運動,多接觸大自然,心理營養,也有利於養肝哦!
知道春季怎麼養肝的老鐵,記得點‘在看’讓我們知道哦!
參考文獻:
遲國兵,田剛,吳曉嵐.吉林枸杞多糖保肝作用的研究.吉林 中醫藥,1996,(2):35
閱讀更多 小碗良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