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丨結合韓國“素媛”案探討鮑毓明案中社會各界的反應

最近,鮑毓明性侵幼女事件被曝光,細節被媒體“南風窗”披露後,引得全網譁然。情節這麼惡劣的案件讓人很容易就聯想到韓國電影《素媛》。

《素媛》丨結合韓國“素媛”案探討鮑毓明案中社會各界的反應

眾所周知電影《素媛》改編至真實事件,影片的真實版本發生在2008年韓國安山市,強姦犯叫趙鬥順。電影中小女孩素媛在上學路上,遇到一個變態大叔,犯人利用小女孩的善良,騙取了信任,然後實行了慘無人道的強姦。雖然最後素媛被搶救過來了,但她受到的傷害難以逆轉。

而現實跟電影的差距就是,真實事件中小女孩受到的傷害更加讓人不忍直視。(具體案件請自行搜索)

很難想象,影視作品向來是用來反映現實生活中的社會縮影,而在素媛案上,電影中呈現出來的那種讓人感到窒息的絕望,還不如現實中的萬分之一。

1.狡猾的犯人

不管是在電影中,還是現實中,犯罪分子趙鬥順在司法機關裡,都在插科打諢,肆無忌憚的鑽著法律的漏洞,毫無懼意,毫無悔意。

韓國新聞媒體披露,在2008年第一次庭審後,趙鬥順就頻繁地提交請願書,前後多達7次,一共遞交了300多頁。

在請願書裡,他完全否認自己的罪行:“我絕對不會做那種不知廉恥、會遭天譴的事情。”不知道真相的人,光看這些信誓旦旦的請願書,也許真會覺得趙鬥順是被冤枉的。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在鮑毓明案中,“智慧過人”的鮑某是上市企業的高管,在旁人眼裡,他就是個光鮮亮麗的職場winer,且不談被性侵女孩母親的愚昧和遲鈍,披著各種高光加持過的“畫皮”,鮑毓明本身就像個事業有成的正常人。

“南風窗”媒體在報道中,有句陳述:他是個很擅長和孩子打交道的人,四十多歲未婚。

這樣一個男人想要和李星星母女重組家庭,彷彿是無可挑剔的美事一樁。

只是,鮑毓明是個不折不扣的斯文敗類。

熟識法律的他在李星星滿14歲以後,向這個無辜的小女孩伸出了他罪惡的魔爪。

在李星星第一次向警方披露他的罪行未成之後,他居然還厚顏無恥的寫下了一封名為“給我現在的女兒,未來的妻子”的信。他在大眾討伐下詭辯:“我的人品有目共睹,對她百般疼愛,她卻恩將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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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令人不敢恭維。

一個深諳法律,懂得如何規避風險的知識分子,和一個靠“百度”才能堪堪維護自己權益的未成年少女。

孰是孰非,一眼瞭然。

在這兩個令所有人痛心的性侵案中,受害人都是還未步入社會的稚嫩少女。她們本就承受了難以言說的傷害,還要被迫站出來和不肯認罪的犯人周旋,多麼殘忍。

2.司法機關對犯人的討伐

著名法律講師羅翔說過一句話:“刑法不僅是保護受害人,它的存在其實也是為了保護犯人的人權。”

司法機關,永遠是以法至上的。大眾對這樣的惡性事件向來是誅暴討逆的,但是法制社會,一個罪犯受到制裁的過程沒有那麼簡單。

“素媛”案中,有過17次前科的趙鬥順在剛被捕時,最常反覆申辯的一句話就是:“我做錯了什麼?為什麼要抓我?我沒有實施暴力,真的很荒唐。”併發毒誓說,如果是他做的,他就立刻自殺。

但是在確鑿的證據前他又改口表示自己當時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因為在韓國法律中,醉酒所造成辨別能力的喪失,和精神疾病相同。

最終法院採信了趙鬥順的說辭,認為他在犯案時處於酒醉狀態,將最高刑期15年減少至12年,並且為了保護人權不予公開趙鬥順的真實樣貌。

為此韓國民眾集體請願,儘管如此,司法機關也只是將趙鬥順肖像披露,他,仍將於2020年準時出獄,即使他接受了心理診斷後被定論為再犯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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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毓明也是如此,在道德上大家都強烈譴責他的行為,但是在法律上如何將狡猾的他蓋棺定罪、嚴懲還有待商榷。

在此案件中,刑法還不是唯一的侷限性,地方某些公安機關的辦事效率也被曝光在大眾視野裡,成為焦點。“踢皮球式”的問責和敷衍了事的態度讓大眾很是失望,這究竟是機構裡的沉痾痼疾太甚,還是被資本的力量掩蓋住了正義?

在弱勢群體受到傷害時,司法部門永遠是受害者唯一堅強且有力的依靠,不怕正義遲到場,就怕正義落了灰。

正義的天平應該由司法機關來把控,而不是靠著媒體的曝光和群眾的討伐,才把對惡人的審判提上日程。

3.媒體和輿論的作用

在很多類似案件中,媒體和輿論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好有壞。

比如臺灣白曉燕案件中,媒體的聚光燈就逼死了一個無辜的女孩。

《素媛》中記者們也湧入醫院,不顧小女孩仍未走出的心裡創傷,想要採訪事情經過,爸爸抱著素媛躲避,那個時刻素媛受到了二次傷害。

她不知道究竟自己做錯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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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的心理醫生是個雙腿殘疾的阿姨,她的女兒也曾遭遇性侵,最終自殺。她問素媛想去學校嗎?素媛說想去,但不能去學校,她覺得發生了這件事丟人。

一個小孩子為什麼會覺得丟人?她是受害者,但經過媒體大肆潤色過的報道,不清楚事情嚴重性的人們都說是她的錯。

互聯網上有個很出名的強盜邏輯“女人被強暴,是因為穿得太暴露,是因為晚上還出門”,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論”。

在鮑毓明案中最經常被提及的就是那個把自己女兒交給“養父”的母親,在有些新聞評論下對這個母親的討伐甚至多過了對鮑毓明的咒罵。

李星星的母親肯定是錯了,這個無法指摘,但是在未直視過人性最複雜性的一面,誰又能想到鮑毓明這麼不堪呢?所有對李星星母親的討伐其實也只是“馬後炮”,真正當以罪論處的是鮑毓明啊!

好在,幫助李星星的人也很多,那些有過相同經歷的人紛紛獻出自己的專業知識,為李星星出謀劃策:“姐姐們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們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夠勇敢。”

這是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現象,所有人都應該明白,丟人的是罪犯,丟人的是“假裝善意”的民眾。

4.悲痛的父母

素媛一家在悲痛中互相支撐。身受重傷的素媛,對成年男性產生強烈的應激反應。父親為了不驚嚇到女兒,每天扮成卡通人物來探望素媛。最終有一天,素媛叫他摘下面具,卡通頭套裡,是汗流浹背並流淚滿面的父親。

《素媛》丨結合韓國“素媛”案探討鮑毓明案中社會各界的反應

這一幕感動了多少人。即便如此,對熒幕上受害人的痛心,也換不來世間壞人的清零。

而且,壞人臉上永遠沒有壞人兩個字。往往越熟悉的人,越強烈的信任感越讓家長們沒有戒心。

就像李星星的母親,她只是一個沒什麼文化的、想讓女兒跟著“養父”的得到好的教育的母親,她只是過於愚昧,太傻了。

在女兒受到傷害後,她默默的一直跟著女兒,用這種笨方法阻止女兒輕生,到處要一個公正,悔不當初。

這說明了父母對孩子安全意識培養和性教育的迫切性,畢竟壞人永遠不會嫌你的孩子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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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韓國“N號房”事件、“紅黃藍”事件也說明了,這個社會在看不見的角落對未成年的惡意。但是社會的進步永遠需要法制,需要道德,需要正義。

讓我們一起等一個正義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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