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媛》丨结合韩国“素媛”案探讨鲍毓明案中社会各界的反应

最近,鲍毓明性侵幼女事件被曝光,细节被媒体“南风窗”披露后,引得全网哗然。情节这么恶劣的案件让人很容易就联想到韩国电影《素媛》。

《素媛》丨结合韩国“素媛”案探讨鲍毓明案中社会各界的反应

众所周知电影《素媛》改编至真实事件,影片的真实版本发生在2008年韩国安山市,强奸犯叫赵斗顺。电影中小女孩素媛在上学路上,遇到一个变态大叔,犯人利用小女孩的善良,骗取了信任,然后实行了惨无人道的强奸。虽然最后素媛被抢救过来了,但她受到的伤害难以逆转。

而现实跟电影的差距就是,真实事件中小女孩受到的伤害更加让人不忍直视。(具体案件请自行搜索)

很难想象,影视作品向来是用来反映现实生活中的社会缩影,而在素媛案上,电影中呈现出来的那种让人感到窒息的绝望,还不如现实中的万分之一。

1.狡猾的犯人

不管是在电影中,还是现实中,犯罪分子赵斗顺在司法机关里,都在插科打诨,肆无忌惮的钻着法律的漏洞,毫无惧意,毫无悔意。

韩国新闻媒体披露,在2008年第一次庭审后,赵斗顺就频繁地提交请愿书,前后多达7次,一共递交了300多页。

在请愿书里,他完全否认自己的罪行:“我绝对不会做那种不知廉耻、会遭天谴的事情。”不知道真相的人,光看这些信誓旦旦的请愿书,也许真会觉得赵斗顺是被冤枉的。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在鲍毓明案中,“智慧过人”的鲍某是上市企业的高管,在旁人眼里,他就是个光鲜亮丽的职场winer,且不谈被性侵女孩母亲的愚昧和迟钝,披着各种高光加持过的“画皮”,鲍毓明本身就像个事业有成的正常人。

“南风窗”媒体在报道中,有句陈述:他是个很擅长和孩子打交道的人,四十多岁未婚。

这样一个男人想要和李星星母女重组家庭,仿佛是无可挑剔的美事一桩。

只是,鲍毓明是个不折不扣的斯文败类。

熟识法律的他在李星星满14岁以后,向这个无辜的小女孩伸出了他罪恶的魔爪。

在李星星第一次向警方披露他的罪行未成之后,他居然还厚颜无耻的写下了一封名为“给我现在的女儿,未来的妻子”的信。他在大众讨伐下诡辩:“我的人品有目共睹,对她百般疼爱,她却恩将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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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令人不敢恭维。

一个深谙法律,懂得如何规避风险的知识分子,和一个靠“百度”才能堪堪维护自己权益的未成年少女。

孰是孰非,一眼了然。

在这两个令所有人痛心的性侵案中,受害人都是还未步入社会的稚嫩少女。她们本就承受了难以言说的伤害,还要被迫站出来和不肯认罪的犯人周旋,多么残忍。

2.司法机关对犯人的讨伐

著名法律讲师罗翔说过一句话:“刑法不仅是保护受害人,它的存在其实也是为了保护犯人的人权。”

司法机关,永远是以法至上的。大众对这样的恶性事件向来是诛暴讨逆的,但是法制社会,一个罪犯受到制裁的过程没有那么简单。

“素媛”案中,有过17次前科的赵斗顺在刚被捕时,最常反复申辩的一句话就是:“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抓我?我没有实施暴力,真的很荒唐。”并发毒誓说,如果是他做的,他就立刻自杀。

但是在确凿的证据前他又改口表示自己当时喝醉了,什么都不记得。因为在韩国法律中,醉酒所造成辨别能力的丧失,和精神疾病相同。

最终法院采信了赵斗顺的说辞,认为他在犯案时处于酒醉状态,将最高刑期15年减少至12年,并且为了保护人权不予公开赵斗顺的真实样貌。

为此韩国民众集体请愿,尽管如此,司法机关也只是将赵斗顺肖像披露,他,仍将于2020年准时出狱,即使他接受了心理诊断后被定论为再犯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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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也是如此,在道德上大家都强烈谴责他的行为,但是在法律上如何将狡猾的他盖棺定罪、严惩还有待商榷。

在此案件中,刑法还不是唯一的局限性,地方某些公安机关的办事效率也被曝光在大众视野里,成为焦点。“踢皮球式”的问责和敷衍了事的态度让大众很是失望,这究竟是机构里的沉疴痼疾太甚,还是被资本的力量掩盖住了正义?

在弱势群体受到伤害时,司法部门永远是受害者唯一坚强且有力的依靠,不怕正义迟到场,就怕正义落了灰。

正义的天平应该由司法机关来把控,而不是靠着媒体的曝光和群众的讨伐,才把对恶人的审判提上日程。

3.媒体和舆论的作用

在很多类似案件中,媒体和舆论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好有坏。

比如台湾白晓燕案件中,媒体的聚光灯就逼死了一个无辜的女孩。

《素媛》中记者们也涌入医院,不顾小女孩仍未走出的心里创伤,想要采访事情经过,爸爸抱着素媛躲避,那个时刻素媛受到了二次伤害。

她不知道究竟自己做错了什么。

《素媛》丨结合韩国“素媛”案探讨鲍毓明案中社会各界的反应

影片中的心理医生是个双腿残疾的阿姨,她的女儿也曾遭遇性侵,最终自杀。她问素媛想去学校吗?素媛说想去,但不能去学校,她觉得发生了这件事丢人。

一个小孩子为什么会觉得丢人?她是受害者,但经过媒体大肆润色过的报道,不清楚事情严重性的人们都说是她的错。

互联网上有个很出名的强盗逻辑“女人被强暴,是因为穿得太暴露,是因为晚上还出门”,这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在鲍毓明案中最经常被提及的就是那个把自己女儿交给“养父”的母亲,在有些新闻评论下对这个母亲的讨伐甚至多过了对鲍毓明的咒骂。

李星星的母亲肯定是错了,这个无法指摘,但是在未直视过人性最复杂性的一面,谁又能想到鲍毓明这么不堪呢?所有对李星星母亲的讨伐其实也只是“马后炮”,真正当以罪论处的是鲍毓明啊!

好在,帮助李星星的人也很多,那些有过相同经历的人纷纷献出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李星星出谋划策:“姐姐们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们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这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现象,所有人都应该明白,丢人的是罪犯,丢人的是“假装善意”的民众。

4.悲痛的父母

素媛一家在悲痛中互相支撑。身受重伤的素媛,对成年男性产生强烈的应激反应。父亲为了不惊吓到女儿,每天扮成卡通人物来探望素媛。最终有一天,素媛叫他摘下面具,卡通头套里,是汗流浃背并流泪满面的父亲。

《素媛》丨结合韩国“素媛”案探讨鲍毓明案中社会各界的反应

这一幕感动了多少人。即便如此,对荧幕上受害人的痛心,也换不来世间坏人的清零。

而且,坏人脸上永远没有坏人两个字。往往越熟悉的人,越强烈的信任感越让家长们没有戒心。

就像李星星的母亲,她只是一个没什么文化的、想让女儿跟着“养父”的得到好的教育的母亲,她只是过于愚昧,太傻了。

在女儿受到伤害后,她默默的一直跟着女儿,用这种笨方法阻止女儿轻生,到处要一个公正,悔不当初。

这说明了父母对孩子安全意识培养和性教育的迫切性,毕竟坏人永远不会嫌你的孩子太小。

《素媛》丨结合韩国“素媛”案探讨鲍毓明案中社会各界的反应

结语:韩国“N号房”事件、“红黄蓝”事件也说明了,这个社会在看不见的角落对未成年的恶意。但是社会的进步永远需要法制,需要道德,需要正义。

让我们一起等一个正义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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