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弘羊,王莽和王安石新法比較

三次變法分別發生在漢武帝時期、西漢末年和北宋中期,均是影響深遠的宏大改革。桑弘羊的經濟政策支撐了武帝對外的戰事;王莽新政直接導致亡國;王安石變法震盪了北宋社會,一時間變風俗,立法度,卻也造成了官僚內部的大分裂。三次變法有很多相似之處,在理財思想上最讓人津津樂道,但深究,可以發現三人的改革理念和治國思想又相去甚遠。究其根本:桑弘羊的新法主要是經濟改革,其目的是給國家創造收入而並非對社會的深入改造;王莽和王安石都試圖對社會進行全面的改造,希望通過變法創建出一個新社會。相比之下,王莽新政是典型的書生治國,拘泥於對古制的理想主義崇拜,其新政迂闊而幼稚,攪得天下大亂;王安石的新法則體大思精,亦建立在實踐經驗與深思熟慮、激烈辯論的基礎上,實施效果雖不盡如人意,部分實現了變法的初衷——民不加賦而國用饒。抽象的概括不免晦澀,接下來我將對三次變法逐個進行剖析,隨著分析的展開希望三次變革運動的異同能在讀者心中逐漸鮮活起來。

一、桑弘羊

桑弘羊,王莽和王安石新法比較

漢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外興兵事內修禮樂,到中後期國力大衰,政府入不敷出。桑弘羊出生於商人家庭,從小就很有經濟頭腦。他於武帝中期開始參加最高財政工作,官至大司農(最高財政長官)和御史大夫(三公之一)。桑弘羊的理財思想在《鹽鐵論》中有詳細記載,鹽鐵會議是在漢成帝時期召開的一場桑弘羊和賢良、文學們的大辯論。他最根本的經濟理論是高度肯定工商業的地位,將它看做國家經濟中必不可少的一環,“故工不出,則農用乏,商不出則寶貨絕。農用乏則谷不殖;寶貨絕則財用匱。”他已清楚地認識到工商業對農業的補充輔助作用,並反對主流的上本除末,重農抑商的觀點,“富國何必用本農,足民何必井田也?”他說那些富冠海內的大都市“非有助之耕其野而田其地者也。”,而是興盛於商業的繁榮。他呼籲要拋棄刻板的本末之分,農工商並重,“富國非一道……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因此,桑弘羊並未將經濟看做一個受人口、土地、自然環境限制的定量,而相信工商業可以給國家帶來豐厚的利潤,國家可以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在不增加剝削民眾的情況下增加政府收入。“是以兵革東西征伐,賦斂不增而而國用足。”“賴均輸之畜,倉廩之積,戰士以奉,饑民以賑。”

下面來看一下他的具體政策:

鹽鐵官賣

古代小農經濟以男耕女織、自給自足為特點,但只有兩樣商品是不能獨立生產的——鹽和鐵。鹽為百味之首,日常飲食之必需;鐵為田農之本,農業生產之必需。鹽鐵均是剛需商品,因此煮鹽冶鐵是利潤極其豐厚的生意。漢初時鹽鐵尚可以個人經營,到桑弘羊時期改為官營。鹽的官營是民制、官收、官運和官賣。政府允許民間煮鹽,但是隻有官府有權收購和銷售。鐵的官營更為嚴格,從生產到銷售由官府全面壟斷。武帝榷鹽鐵始於元狩五年,值得注意的是,山海所有屬於私帑,即皇帝私有,鹽鐵為山海稅大宗,本應盡入少府,而武帝移之於司農,補貼國用,足可見武帝置國事先於個人享樂。榷酒酤,是由國家壟斷酒的生產和銷售,開始較晚,在鹽鐵專賣後的二十年,其意與榷鹽鐵同。

算緡

算緡是一種財產稅。“諸賈人末作貰貸賣買。居邑貯積諸物,及商以取利者,雖無市籍,各以其物自佔,率緡錢二千而算一,諸作有租及鑄,率緡錢四千算一(《漢書·食貨志》)。”緡是貫錢用的絲,一貫一千錢,一算一百二十錢。對於有積貨的商人,按照積貨價值取稅,每兩千取一百二;“租及鑄”指沒有積貨的手工勞動者,每四千取一百二十。除此外,對舟車也要收稅,對於無特權的非商戶,軺車一輛收一算,商人的車收二算,船五丈以上收一算。算緡和現在的個人所得稅一樣,交稅數額與交稅人的收入成正比,對於積貨量大,有船有車的富商們多徵稅,一方面增加政府收入,另一方面防止社會貧富差距過於懸殊。算緡是明顯的與商爭利,到後來確實對中產階層造成比較大的傷害。

均輸平準

均輸法為桑弘羊獨創,此法日後被王安石繼承。宮廷是最大的消費者,少府設有諸官為宮廷採購與生產日常所需,如主膳食之官,織室、服官、考工室主器械製造,東園匠主陵內器物,尚方主作禁器物……宮廷需求龐大,諸宮皆市於全國各地,採購過程中沒有統一協調,往往會出現供應和需求不對稱的情況,貨品運到京城後出現搶購一空或滯銷的現象,不僅造成大量浪費,也給很多商人提供了囤積貨物、投機倒把的機會。於是桑弘羊設立均輸官,統計需求情況,調配各地運往京城物品的種類和數量,以徙貴取近、舍遠求近的原則進行理性採購。桑弘羊還在在各郡國設置均輸官,與中央相呼應,根據京城需求情況在當地收取貢品。均輸法後期被平準法所取代,平準法是一種升級版的均輸法,在京城設置平準官,其職責一是按照均輸法收受各地運往京城的貢品,其二是調查並掌握市場供求情況,試圖對全國各地的物價進行調控。平準官取有餘而補不足,將一個地方價格低的商品運到需求量大而價格高的地方。還有,當某種商品出現滯銷,平準官大量買入,待其市價上漲後再售賣,以達到物價平穩的作用。通過國家干預使市場更理性運轉,就是平準法的本質。

鑄錢幣

貨幣推行的最大問題在於民間非法私鑄。漢武帝早期准許民鑄,但後來盜鑄猖獗,依律盜鑄者處死,但如果犯者眾多就很難管制,《平準書》記載,“吏民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桑弘羊加強中央對鑄幣的壟斷,廢天下諸錢,禁各郡國鑄錢。久之,民間鑄錢者漸少,“惟真工大奸始盜為之矣。”

鬻爵

鬻爵並不是賣官。漢沿用秦商鞅設立的爵位體系,共二十級爵,七大夫(第七爵)以上皆令食邑,七爵以下免徭賦。免徭賦對普通百姓來說是大事,徭為無償勞動,賦即是稅,免稅免徭是經濟上的特大優惠。因此富裕的農戶花錢購買爵位並不在於參政,而是為了減輕負擔。除了經濟上的優惠,爵位還可以免罪,爵二級以上,有刑罪則貶;爵自一級以下,有刑罪則已。除了花錢,通過送奴婢、牛羊到官府也可以買到爵位。從政府的角度來看,鬻爵的目的即是單純增加收入。

縱觀桑弘羊的財政政策,其根本用意無非是建立起一套經濟管理體制來有效地、持續地增加政府收入,其根本手段並非與民爭利,而是與商爭利,或者由國家直接壟斷某產業,如鹽鐵、鑄幣,或者提高國家對工商業管理和提取稅收的能力,如算緡、均輸。他並沒有刻意地鼓勵工商業的發展,也沒有進行政治改革。就從增加財政收入的角度來講,桑弘羊是功不可沒的,沒有桑弘羊的理財,武帝的軍事宏圖很難實現。

二、王莽新政

桑弘羊,王莽和王安石新法比較

近人好議王莽新政,或盛讚其新政為超前社會主義,出此言論者蓋沒有深入史冊,又喜歡秉著一種語不驚人死不休的精神來解讀歷史。王莽新政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一場書生治國的浪漫主義社會實驗,其結果是災難性的。先來說說王莽這個人。王氏家族起於外戚,到王莽這一代時已是如日中天、權傾朝野。成帝時,王鳳擔任大將軍大司馬攝政,王鳳既卒,其弟當國,弟既卒,鳳侄王莽當政。王莽是個品學優良的儒生。其叔伯兄弟“爭為奢侈,賂遺珍寶,四面而至。後庭姬妾,各數十人,僮奴以千百數(《元后傳》),”王莽卻出淤泥而不染,史稱“莽獨孤貧,因折節為恭儉……勤身博學,被服如儒生(《漢書·王莽傳》)。”不但潔身自好,王莽還心懷天下,王莽時期,“官奴婢十餘萬,遊戲亡事,稅良民以給之,歲費五六鉅萬(《漢書·貢禹傳》)。”奴婢數如此巨大,可見土地兼併之嚴重,社會財富兩極分化。王莽攝政時就已經展現出抑兼併的志向,哀帝綏和二年下詔提議限制私有土地和奴婢數量。王莽並非一開始就想篡權,哀帝早逝無子,王莽攝政,此時王氏已是天下之主,大勢所趨,民心所向,於是王莽便順勢逼迫幼主禪讓。

井田制

王莽是個進步青年,也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宏遠抱負,但卻無法掩蓋他作為一個政治家的致命缺陷——盲目泥古和不通法術。他登基後的第一個政策就如排山倒海一般——禁買賣田地和奴隸,恢復井田制,“今更名天下田為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田予九族鄰里鄉黨。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敢有非井田聖制者,投諸四裔(《漢書.王莽傳》)。”井田制是中國封建社會很多文人的夢想,比如,斥責桑弘羊與民爭利的文學們就說,“理民之道,在於節用尚本,分土井田而已。”(恆寬,2017:20)說的多麼輕鬆,在文學眼中,管理經濟、征討匈奴、均輸平準都是沒有意義的,治理一個大國真的就像烹小鮮那樣簡單,只需要恢復井田制就可以了。這幫文學只是說說,並沒有實踐的機會,而王莽卻真真切切地實施了。結果呢?井田制一立,史稱“坐賣田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於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漢書·王莽傳》)”僅憑一張紙文,沒有“打土豪,分田地”,沒有強大的軍事力量支持,沒有縝密的政治規劃,就妄圖恢復井田制,怎能不致災禍?地主豪強們紛紛抗議甚至舉兵造反,三年後,天下已陷於分裂的邊緣,王莽於是下令取消井田制,重新允許土地和奴婢買賣,如此重大的政策先是貿然實施,隨後狼狽收回,足以見王莽政治才能之淺薄,徒有雄心卻不度時勢,不講法術。禁賣土地已經得罪了土豪,今重允買賣又激怒百姓,民心一喪,天下危矣。

幣制

幣制改革與田制一樣是徹徹底底的失敗。前文說到發行錢幣有重重困難,最大問題就是民間盜鑄。王莽的幣制最能體現他的泥古和迂闊,他一心想著恢復古代幣制,“古者以龜貝為貨,今以錢易之,民以故貧。宜可改幣(《師丹傳》)。”於是王莽就真的拿貝殼布料等等來當貨幣了,他先廢除五株幣和刀幣(二者皆為銅幣),“更作金、銀、龜、貝、錢、布之品,名曰“寶貨”,五物六名二十八品。”鑄銅幣已經引得盜鑄,龜殼貝殼布料這些東西來當貨幣怎麼可能不引起盜鑄和混亂?王莽先後四次幣制改革,導致貨幣不能流通,經濟崩潰,“百姓憒亂,其貨不行。農商失業,食貨俱廢。”錢穆先生點評,“不察民間實況,不通社會真情,空依古代文字記載,強為變易,寧有不大擾民之理!”(2015:305)彭信威在《中國貨幣史》中說到,“中國曆代幣制的失敗,多有別的原因,而不是貨幣本身的缺點,只有王莽的寶貨制的失敗完全是制度的失敗。”

六筦五均

六筦指的是鹽、鐵、酒、名山大澤、錢布銅冶和五均賒貸六樣產業皆由國家壟斷。六筦是早期政策之延續,桑弘羊的榷鹽、鐵、酒、鑄幣剛才已經提及,這些壟斷對增加政府收入是有利的。五均賒貸又是什麼呢?五均和賒貸要分開來看。五均指在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五大都市設均輸官,與桑弘羊的平準法一樣,均輸官的職責一是管理物價,商品一旦超過標準價格,均輸官就將官府倉庫中的存貨按平價出售。職責之二是徵收地稅,類似於算緡,“凡採礦畜牧坐肆列裡區謁舍,工商之就地生利者,五均皆得徵其貢。”(錢穆,2015:307)賒貸就是由政府借錢給無錢祭祀父母的窮人,還有貸款給工商戶,利息不超過所借數額的百分之一。相比于田制和幣制,王莽的六筦五均是為民謀利又切實可行的好政策。

總而言之,王莽較之桑弘羊,志向更為高遠,其新政並不以增加財政收入為目的,他的理想是回到那個他認為完美的黃金時代。但問題出現在,像那些斥罵桑弘羊的文學們,他覺得治國安邦只要確立一個本,即一個良好的制度就足夠了,至於政策的細節是否經過精心設計、政策的執行是否經過深思熟慮、民間對新政策的反饋該如何回應,等等一系列技術手段問題,都被認為是末的問題而被忽略了。我們看他的政策,無一不是為了抑兼併、均富貴,用心雖善,卻不講方式方法,結果禍國殃民。相比之下,王安石的實踐能力要遠遠超過王莽,同樣是以改造整個社會為目標,王安石變法卻是體大思精,在他那裡,那些末的問題(執行,管理,法度,權謀,利)並沒有被嗤之以鼻,而是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三、王安石變法

桑弘羊,王莽和王安石新法比較

關於王安石變法的具體內容和實施效果,我在上一篇文章中已經做過詳細的介紹,在這裡不再重複。我在這裡在深入討論一下王安石的理財思想和治國理論。

理財

王安石是深受桑弘羊影響的。他說,“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取天下之財,以供天下之費。”通過擴大生產,發展工商業,而使民不益賦而國用饒。這種觀點,桑弘羊時期的文學們和王安石時期的司馬光是完全不相信的,在他們看來,君子不言利,“善理財者,不過頭會箕斂耳!”與桑弘羊一樣,王安石看中工商業創造財富的能力,而且相信國家要積極干預來促進工商業的發展。王安石的均輸法就是直接繼承桑弘羊。

而王安石高於桑弘羊的地方,就是不只是單純追求收入,桑弘羊可以說是與商爭利,切工商業的蛋糕補貼國用,但王安石沒有簡單地增加收入,他是通過國家力量將經濟整體商業化,通過財政、金融手段發展新興產業、刺激消費,從而增加財政收入。青苗法和免役法體現的最為顯著。免役法,一方面王安石讓有特權不交稅的人交錢,從權貴集團手上奪取財富;另外一方面准許老百姓花錢免役,募役制的重大意義就在於將勞役商業化產業化,勞役成為了一個新興產業,不但創造了大量工作,還給政府增加了稅收。青苗法亦復如是,常平倉原本只是一個賑災的糧倉,青苗法將它被變成了一個農業銀行,它不僅僅抑制了民間高利貸,扶助農戶,還通過發放小額貸款為國家盈利。

治國理政

王安石最突出的地方就是他的務實,他二十歲就當官,執政經驗豐富,對基層有深入瞭解。他不是隻談道德仁義的形而上學家,而是懂得將哲理轉化為實際操作手段,又在實踐中變通理解哲理的實幹者。他推崇孟子,很重視孟子權變的思想,“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孟子·盡心上》)。”但王安石沒有對經典盲目崇拜,“臣始讀孟子,見孟子言王政之易行,心則以為誠然。”但是當他讀到孟子提倡諸侯領土不得超過百里時,“於是疑孟子雖賢,其仁智足以一天下,亦安能毋劫之以兵革,而使數百里之強國,一旦肯損其地之十八九,而比於先王諸侯?……是主父偃之策,令諸侯王地悉得推恩封其子弟……卒以分析弱小。”孟子的政治哲學很重要,但是達成一個政治目標必須要依靠實際手段,沒有主父偃的推恩令,孟子的仁智也無法體現。因此,執政之難往往不在於用意是否美善,而在於實際效果,任何政策的執行必須要“慮之以謀,計之以數,為之以漸。”王安石作為一名成熟政治家的老練,與王莽形成鮮明對比。

在《上仁宗皇帝書》中,王安石第一次向最高統治者全面介紹自己的治國思想,其中他詳細提出了公共管理方法。王安石指出吏治的首要就是立法度,“方今之法度,多不合乎先王之政故也,”但是,王安石不是像法家一樣只看重法度,在他看來,人才的訓練和選拔是公共管理重中之重,“而徒法不能以自行……方今之急,在於人才矣。”人才的匱乏不在於沒有人才,而在於缺少優善的教育、選拔和督管機制。

他提出,對於人才應該教之、養之、取之、任之。

教之,設學校,在教育過程中觀察學生是否能為國所用。王安石指出當時的問題是,“學者之所教,講說章句而已,”學校裡學的是不務實的詩賦寫作,這些才學不足以讓一個學生掌握理政的能力。“故雖白首於庠序,窮日之力以帥上教,即使之從政,則茫然不知其方也。”教育的問題就出現在沒有專業化,“夫人之才,成於專而毀於雜。”“應使各專其業而不見異物。”這是相當理性的公共管理的準則,在如今已是常識。

桑弘羊,王莽和王安石新法比較

養之,繞之以財,約之以禮,裁之以法。王安石的灼見在於,不止強調傳統儒家用禮數道德鞭策官員進行自我調節,他認為這是不足夠的,“人之情,不足於財,則貪鄙苟得無所不至。”通過薪酬禮數和規章制度對官員進行約束,這是貼近現實的管理之策。

取之,即選取,選拔。人才要取之有道,有道在於考試,“有天下者,又不可以一二自察也,又不可以偏屬於一人,而使之於一日二日之間考試其行能而進退之也……使之取其類以持之試之,而考其能者以告於上,而後以爵命、祿秩予之而已。”

任之,授予官職。首先要按照特長予以授職,“知農者以為后稷,知工者以為共工。”其次,要重複考驗能力,“久其任而待之以考績之法。”,書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社會學家韋伯指出現代官僚制的特點就在於高度的工具理性,分工明確、嚴密有序的科層制,依照規章制度辦事的運作機制等等。因此,現代官僚制的權威來源不再依賴於統治者個人的權威和魅力,而是依賴於法律和理性。王安石在公共管理上的理論,與現代人近而與同代人遠。

保甲法其實是最能體現王安石政治魄力的政策。保甲法經常只被看為軍事政策,然而它的政治意義卻更為深遠。其根本意義就在於增強國家機器對個人直接控制的能力。中國傳統帝國的基本政治形態是雙軌制,這是費孝通先生提出的概念。雙軌即兩條權力軌道,一為自上而下的中央集權的專制體制,軌道的頂端是皇帝。另一條軌道就是基層的自治體制,以鄉紳階層為核心的鄉村社會,宗族是士紳進行管制的基礎組織。兩個軌道的分界點是縣,皇權不下縣,就是指縣以下鄉村社會基本獨立的狀態。任何宏觀政策的執行,都是通過國家機器完成的,如果自治組織強國家機器弱,那麼損害鄉紳階層利益的政策就很難施行,如王莽井田制的失敗。國家機器的強化意味著國家要從鄉紳手中奪回管制個體公民的能力。保甲法讓家家戶戶出保丁,建立起一個嚴密的組織,層層對上負責,將國家權力直接嵌入宗族。保甲戰時為民兵,平時則起到警察作用,督管治安,協助執法,保甲聽從於衙門而非宗族。隨著國家權力深入,國家不再依賴士紳來治理鄉村,而是可以直接調動民眾,這樣一來,地主放高利貸和牴觸國家政策的能力就大為削弱,損害地主利益的新法如青苗法、募役法就可以更有效地執行。保甲法大大強化國家執政能力,給王安石的新法提供了組織基礎。

總結

我們分析了桑弘羊、王莽、王安石三次變法新政,可以看出三者間千絲萬縷的聯繫:蘇軾雲,“自漢以來,學者恥言商鞅、桑弘羊,而世主獨甘心焉,皆陽諱其名而陰用其實,甚者則名實皆宗之。”桑弘羊總是受到主流士大夫的批判,但歷代治國之人卻免不了用到桑弘羊的奇技淫巧。王莽新政是書生經濟學的一次實現,他雖然一心尚古,六筦五均卻也是學習了桑弘羊的平準、官賣、算緡;王安石的理財思想也深受桑弘羊影響,發展商業的問題上比桑弘羊更進一步。桑弘羊、王安石是以解決實際困難為目標的實幹家,相同地,他們都面對著保守思想的巨大阻力。鹽鐵論中,文學們要求罷鹽鐵、酒榷、均輸,“所以進本退末,廣利農業。”桑弘羊對,匈奴侵擾,如果府庫空、執備乏,“使備塞乘城之士飢寒於邊,將何以贍之?”文學曰:“王者行仁政,無敵於天下,惡用費哉?”桑弘羊又對,“擾邊用,無憂邊之心,於其義未便也。”文學曰:“子曰:‘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桑弘羊說的是實際問題,文學們說的是大道理,你一言我一語,辯論似乎無有終止。不知道當不服的匈奴騎兵打進中原時,文學們的仁政可否退敵?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文學們不當政不知戰爭之殘酷、理財之重要,便可以大談仁政文德而不顧戍客之飢寒。王政之行,安能劫之以兵革?無其末則無其本,無其器則無其道,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度勢變通,予民以惠,救民於兵禍飢寒,乃真仁政,真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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