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温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8年10月间,南郊街道拆迁办工作人员陈豪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礼卡,共价值人民币13510元。2020年2月,陈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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