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上门女婿到底好不好当呢?在某搜索引擎上输入"上门女婿",情况不容乐观啊。

无图无真相,各位看官,图来咯!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四个字:"水生火热"!

各位上门女婿,心态放好。生活不易,不要怪丈母娘,不要怨媳妇儿,要怪只怪秦始皇啊。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怪秦始皇?这也太扯了吧。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且慢,容我细细道来。说完再喷也不迟。

"上门女婿不好当"是一个社会现象,背后反映的是歧视上门女婿的一种文化心理。

那么,谁在歧视上门女婿方面贡献最大呢?根据现有史料来看,秦始皇说第二,估计还没有谁敢说第一。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秦始皇在"并购"了韩、赵、魏、燕、齐、楚这六大诸侯国后,又南北出击,先是在公元前215年派蒙恬率领精锐部队三十万,北伐匈奴;接着又于公元前216年在全国大量征兵,攻打今天广东、广西一带。可能是因为精锐部队都被蒙恬领着去和更强悍的匈奴干仗了,所以在对广东、广西的战争中,秦始皇发布了一条奇葩的征兵令:征发犯过逃亡罪的人、赘婿、商人,攻打广东、广西。【《史记·秦始皇本纪》:"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

胡三省在注解《资治通鉴》时,解释这条征兵令中的"赘婿"就是上门女婿。【《资治通鉴·秦纪二》:"秦人家贫子壮则出赘…谓之赘婿,言其不当出在妻家,犹人身之有肬赘也】

这回跟上门女婿们一起出征两广的一是犯有逃亡罪的罪犯,二是商人。罪犯肯定是下等人,商人在秦朝又是什么地位呢?商鞅变法时早有规定:从事商业而导致贫困的、因为懒惰而贫困的,国家要把这些人收押作为国有奴隶。【《史记·商君列传》"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所以别看今天富商大贾们一个个牛逼哄哄的样儿,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他们却是随时可能沦为奴隶的贱民。

看来跟上门女婿们一起出征的另外两类人都算得上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了。

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秦始皇把上门女婿们和商人、逃亡罪犯这两类贱民放在一起征发,这说明在秦始皇眼中,上门女婿们也是最低贱的人群啊。关键是上门女婿们招谁惹谁啦。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但是皇帝喜欢这样,那也没办法呀。

可要命的是榜样的力量总是无穷的。秦始皇把上门女婿和贱民们放在一起征兵的做派,在后来被同样雄才大略的汉武帝多次模仿和膜拜。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第一次是汉武帝太初三年(公元前102年),攻打西域小国大宛时,征发了七类人:犯罪的基层小公务员、犯有逃亡罪的罪犯、上门女婿、目前是商人身份的、曾经是商人的、父母是商人的、祖父母是商人的。【《资治通鉴·汉纪十三》:"发天下吏有罪者、亡命者及赘婿、贾人、故有市籍、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凡七科,谪为兵"】这七类人后来就成了一条绳上的蚂蚱,被称为"七科谪"。在《说文解字》中"谪",就是惩罚的意思。由此可见,上门女婿们已经成为了皇帝可以随意惩罚其到边关送死当炮灰的对象了。哦!对不起,汉朝还没有大炮呢。

第二次是汉武帝天汉四年(公元前97年),再次征发上面这七类人讨伐匈奴。【《资治通鉴·汉纪十四》:"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骑六万、步兵七万出朔方"】

我们可以想象,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男人吃住在老婆家,子孙随老婆姓,就好比宣告了这个男人不行呀。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而秦始皇、汉武帝以他们无以伦比的影响和权力,用圣旨的形式宣告上门女婿们:你们就是炮灰,你们天生有罪该罚,你们就该与贱民为伍的时候,上门女婿们的社会地位还能有多高了。

所以我们要怪就怪秦始皇的奇葩征兵令啦。

当然啦,这都是玩笑话。

上门女婿不好当,要怪就怪秦始皇?

毕竟我们还讲移风易俗哩,如果两千多年前秦始皇的奇葩命令还能让某些人给"上门女婿不光彩"这种陈见续命,那也只能说明某些人还不能与时俱进啦。

现在独子独女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哪还分得清出嫁与入赘呢?能成为一家人,那是缘分,为什么不且行且珍惜呢。

最后奉上一首张宇的《给你们》,一起共勉,愿家家都幸福,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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