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诉讼业务及案件查询相关事项的提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方便相关单位、人员办理相关诉讼业务,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防控疫情要求开展相关诉讼业务。各相关办案单位移送案件的,可以通过公开电话先行沟通、衔接;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拨打公开电话或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进行阅卷、辩护与代理预约、程序性信息查询等。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值班(工作联系)电话:0354—8132000

和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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