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选人”的“改官”办法(下)

凡人为官,稍可以纾意快志者,至京朝官始有其仿佛耳。自此以下者(即“选人”),皆劳筋苦骨,摧折精神,为人所役使,去仆隶无几也。

——(北宋)苏洵《嘉祐集·上韩丞相书》

由于宋代的“选人(幕职州县官)”里,除了少数出任一县长官的,抑或在首都担任一些可由选人出任的中央职务者之外,绝大多数所担任的,都是“监当”与“州县僚佐”这些职务【1】。因此苏洵的这段话,并非夸张。

【注1:所谓“州县僚佐”,即县里的县丞、主簿、县尉与州里的判官、推官、(各种)参军之类。而“监当”差遣,指的监临诸场、院、库、务、局、监等的各种税收、库藏、杂作、专卖事务职。它们的地位,比之州县僚佐更要大大不如。】

于是宋代的选人们,自然都希望能够“由选人改京官”,也就是让自己的文阶官(本官、寄禄官)自“选人”群体(或者说层级)转入“京官”群体(或者说层级)之中。

可是,这很难做到。

以考取进士者为例:每科数百名进士中,通常只有前十几,甚至前几名【2】得以直接获得京官层级的阶官,其余皆为选人。

【注2:人数最多的情况下,一科中直接获得“京官”层级阶官的进士,大体也不会超过30几人。如北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进士科,取进士377人,其中前35名获得了京官层级的阶官。】

宋代“选人”的“改官”办法(下)

选人与京官,在地位上差别很大。即便徽宗朝以后,他们的品级都在八、九品间,亦是如此

要想由选人改京官,通常的办法就是“荐举改官”。即在自己的任职次数、任期时间都达到一定标准后,从5名中·高级官员(即所谓“举主”)那里,凑齐5份“举削”(又称“京削”“改官状”等,即荐举选人改京官的推荐书)【3】,从而赴阙排队改官。

【注3:可参见 一文。】

此外,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还有一些特殊办法:

例如进一步参加“制科(制举)”“词科”等特殊科举考试,考试合格者,则有可能因此改官。【4】

【注4:苏洵的两个儿子苏轼、苏辙,就是在中进士后又参加了制举考试,以图由选人改京官。结果,两人考试虽都合格,但苏轼得以改官,苏辙却未能如愿。可参见 一文。】

或者在某些特殊情况(如官员立下较大功劳等情况)、特殊时期(如两宋之交等时期)下,官员能够因此获得皇帝的特别恩典,减少(改官时)在任职次数、任期时间、举主数量上的要求,甚至直接特许改官。

又或出任某些(对选人而言)特殊的职务【5】,亦可减少(改官时)在任职次数、任期时间、举主数量上的要求,甚至径直改官。

【注5:比方说“远恶州县”(偏远、环境恶劣的州县)的职务,如南恩州的阳春县(今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在此地做县令满3年,则无需举主即可改官。再比方说中央的一些“繁难”抑或“储才”之职,如南宋时的枢密院计议官·编修官、秘书省正字、国子监博士·正·录,在任满1年,且其中有出身者在入仕之后出任职务时间满4年、无出身者在入仕之后出任职务时间满5年,即可改官。】

以及聊以慰藉的“致仕改官”——南宋时,一名实际担任过职务,自己未犯过赃罪,未误断过犯人死罪,且满足一些其它具体条件的选人,可以在致仕(退休)时,由选人改京官或升朝官。

当然了,以上这些特殊办法,要么机会很少,要么难度甚高,要么实际意义不大。但总算能对“荐举改官”起到一些补充作用。

可总体来看,两宋绝大多数选人的命运,依然难逃“永沦选海”“老死选调”【6】。

【注6:宋人所谓“选调”“选海”,都是指选人群体(或者说层级)。但“选海”一词,更能体现选人人数之多,以及选人改官之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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