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的醉翁之意

歐陽修的醉翁之意

宋仁宗慶曆五年(1045年),初春。諫官歐陽修在一片反對的聲浪中,挺身聲援宰相范仲淹的“慶曆新政”,結果再遭朝廷貶斥,出知滁洲(安徽)任太守。

到滁洲的第二年,歐陽修邀請滁洲各方人士遊山玩水,並在山中僧人智仙造的亭子裡歡宴暢飲。歐陽修醉同其樂,醒述以文,寫下了千古流傳的《醉翁亭記》。

這次出行,歐陽修新得一號:“醉翁”,滁州新得一亭:“醉翁亭”。蓋因太守“與客來飲於此,飲少輒醉,而年又最高,故自號曰醉翁也”。

誰都知道,“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是歐陽修在《醉翁亭記》中說的。有些人樂了,原來,這裡根本沒有酒的事啊。

可誰又知道,歐陽修緊接下來寫的兩句“山水之樂,得之心而寓之酒也”。沒有酒,心無從得,樂無從寓,又何必號“醉翁”及“醉翁亭”?

歐陽修愛酒,雖然他“飲少輒醉”。在《醉翁亭記》最後所記的是:“觥籌交錯,起坐而喧譁者,眾賓歡也。蒼顏白髮,頹然乎其間者,太守醉也。”

滁州之後,歐陽修又赴揚州任太守。每至夏,他都攜客到平山堂,採來荷花,與歌妓傳摘花瓣,摘至最後一片者,即用荷葉作杯飲酒。

嘉祐元年(1056年),摯友劉原甫因避親出守揚州,已經到了潁州(安徽阜陽)的歐陽修作了一首《朝中措·平山堂》送他——

平山欄檻倚晴空,山色有無中。

手種堂前垂柳,別來幾度春風?

文章太守,揮毫萬字,一飲千鍾。

行樂直須年少,尊前看取衰翁。

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王安石實行新法。歐陽修對青苗法有所批評,且未執行。此時,朝廷調他任檢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職,他都堅辭不受。改知蔡州(河南汝南縣)後一年六月,以太子少師辭職。

晚年的歐陽修,自稱有藏書一萬卷,琴一張,棋一盤,酒一壺及孑然一身,陶醉“六個一”其間,怡然自樂,遂改號“六一居士”。

隱居潁州歐陽修已經66歲了。他常常情不自禁地憶起當年在洛陽 “行樂直須年少”的日子,並將久久徘徊內心的欣喜與傷感,寫進那首不朽的《浪淘沙》——

把酒祝東風,且共從容。垂楊紫陌洛城東。

總是當時攜手處,遊遍芳叢。

聚散苦匆匆,此恨無窮。今年花勝去年紅。

可惜明年花更好,知與誰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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