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现在“土气”是一个骂人的词汇,你很难讲出这个词语代表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我们说这个人穿着很土气,代表了这个人的穿着比较落伍,但这只是最浅层面的,如果说这个人说话、做事的方式很土气,就难以给出一个比较确切的解释了;而“摩登”,也就是“现代”,则给我们一种光鲜靓丽的感觉。那么,在《乡土中国》这样一部学术著作中,费孝通先生又是如何阐述这两个概念的呢?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一、什么是“土气”?


当然,作为一部学术性质比较强的社会学著作,费孝通先生并没有单独解释这两个词。而是在开篇《乡土本色》中首先说明了“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个观点,这是大厦之基,其他论点都是在这一观点基础上展开论述的。我们,尤其是年轻女孩子关注的“土气”这一细节观点,也是从这一“高屋建瓴式的观点”中体现的。


由于我们国家自古重视农业,农业不同于游牧或者工业,所以农民是粘着在土地上的,基本固定,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当一块土地上的人口饱和后,过剩的人口宣泄外出,但他们还是拿着锄头在另一处开垦生存,并没有离开土地。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


在这种基本固定的常态下,我们终老是乡。甚至直到今天,我们国家很多地区的农民,一生最远也没有离开过所在的县城。这样,我们人与人之间也就是一个

“熟人的社会”,鲜有人加入,少有人离开。我们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没有法律,只有约定俗成的规矩。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我们在这种特殊的情境中,待人接物只需要了解与人、与物的关联即可,不需要原则。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不用多说。但是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

这种办法在陌生人面前,陌生情境面前,是不适用的。


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我们并不知道和你合作的人的底细,靠每个人心里的“规矩”已经“落伍”了,我们需要的是契约。在费孝通先生举的例子中,说是某任接到了大批磁器,还是他祖父在中国时订的货,一文不要地交了来,还说着许多不能及早寄出的抱歉话。费孝通先生将其总结为

“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而这种不需要契约,只需要规矩的行为,在现在讲来,就是“土气”

在以前的社会,毫无疑问它是适用的,乡土社会里从熟悉中得到信任,这种信任虽然没有契约,但也是很可靠的,因为各人知道各人的底细。但是现代社会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因此在从乡土社会进入到现代社会的过程中,这种行为是不能够用这种习俗来应付的了。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说,如果评价一个人说话做事“土气”,那我们可以解释为这个人说话做事的方式是“过时”、“落伍”、“教条”的了,用“死脑筋”形容也不为过。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二、什么是“摩登”?


那么什么是“摩登”呢?


在乡土社会中,我们在定型生活中长大,我们对周围人和事物的熟悉,已经深入到我们的生理习惯了。比如“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我们从父辈那里得来的经验足以支撑我们走过一生,我们的脚印就是前人的脚印,我们遇到的任何问题都是父辈曾经遇到过的,未来我们的子孙将会再遇到的。

在这种状态下,连记忆都是多余的。就像在同一个戏台上,同一个戏班子只需要记住一套戏的戏文就可以了。个别的经验,就等于世代的经验。在这种生活中,我们“不知老之将至”,“不知有汉,无论魏晋”,乡土社会中不怕忘,而且忘得舒服。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然而在社会变迁中,这种经验已不足以支撑我们的日常生活了。我们走出农村,离开土地,到都市中生活,不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面对的不再是熟悉的面孔,我们每天要跟陌生人打交道,每天面对着层出不穷的突发状况,需要我们动用自己的经验、智慧去解决。以前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现在是“酒香也怕巷子深”。父辈的经验已经漏洞百出,不足以支撑我们行走在现代社会中了。


旧的生活方法有习惯的惰性,如果它失去了效力,不再答复人们的需要,它终必将失去人们对它的信仰。“守住一个没有效力的工具是没有意义的,它会引起生活上的不便,甚至让我们蒙受损失。”然而,在新的方法成为主流之前,必须有一个被发明、被试验、被接受的过程,在此期间,彷徨无措是不可避免的。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而我想,那些勇敢的去发明、试验、接受新的观念、方法,走出原有生活经验的拘囿的人,就是我们所说的“摩登”人类。毕竟,在一个社会急速发展的时代,勇敢,比乡土社会中所沿袭的“本分”、“守规矩”要宝贵得多。

我们需要“急先锋”,需要“领头羊”,正如一部电影所说,“我们赞美你,是因为你‘勇敢’,而不是因为你‘完美’”

三、结语

费孝通先生这部著作的名字已经昭示了他的价值观。《乡土中国》,中国是乡土的。实际上,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纯粹的农业社会,在此基础上诞生的中华文明因而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与以工商业为主要经济活动的西方文明截然不同。正如马克思所说的:

“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鲁迅的文章也曾反复写“国民劣根性”:麻木、冷漠、自私,仿佛这就是中国人的本性。在传统的乡土中国中,村落的形成基于血缘和地缘,所以不同村落与家族之间是孤立和封闭的状态,

各自守着一亩三分地,“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这种乡土哲学的所追求的最佳境界。


《乡土中国》:怎么从“土气”到摩登?


我们平日谴责的麻木与冷漠,并非中国人素质不高,而是乡土文化中中国人的惯性使然。

然而,现在工业社会已经来临,按照乡土社会的那一套已经“过时”,

我们如果想要跟上时代,就必须摒弃乡土社会所带来的的那些惯性,勇敢而非保守,独立而非愚孝,自信而非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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