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中國“共享單車”遍佈十多個國家,一百零九座城市。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摩拜單車登陸九州地區福岡市,使日本成為摩拜單車第三個海外市場。摩拜單車計劃首年佔領日本十個主要城市,一年內投放五百萬輛單車。

繼摩拜單車後,ofo也正式進入日本市場,日本成為ofo進駐的第八個國家。

然而一年內,僅在桑園車站與琴似車站間的偏僻處所有三十幾輛摩拜單車。這是中國兩大“共享單車”公司在日本初期的唯一業績。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在日本,創新也要依法律、政策。“幾家投資公司老總喝頓酒,想個主意先行先試,過幾天滿大街都可以看到他們五彩繽紛的事業,一夜間小黃車、小白車出現在城市大街小巷”——這種事在日本不被允許。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摩拜單車、小黃車,都撞在日本法規上。“無論企業、個人的自行車,都不得佔用公共道路,包括人行道。”“共享單車”隨便停放,轉眼會被城市交通管理員開卡車收走,取回需繳納200元人民幣罰款。“共享單車”如在東京投入一千輛,首日就可能被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自行車夜間須開啟車燈,而“共享單車”車燈不合要求,夜間會被查扣。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共享單車”曾計劃與日本的7-11、全家、羅森等便利店合作,但城市便利店出門既是馬路,沒有停車位。農村便利店有停車場卻太偏遠。

在日本,“共享單車”停放只能自己租場地。在東京市中心,租用一百平方米土地做停車場,月租金約十五萬元人民幣,場租費會吞沒所有利潤。

日本家家都有自行車,在日本即便是前首相騎自行車出行也不難為情。日本機關公務員、企業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遇到事故可算作“工傷事故”。因此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會提供交通費要求職員坐地鐵輕軌上下班。

“共享單車”此路不通

“共享單車”在日本註定失敗,當社會被資本綁架,讓資本遊離於法律法規紅線,當你的幾百元押金退不回來時,你會發現,容忍資本瘋狂的社會:賺走錢的是投資商,背黑鍋的是政府,受害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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