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残式礼佛,燃指、焚肢以求观音大士现身 立碑警示


自残式礼佛,燃指、焚肢以求观音大士现身  立碑警示

禁止舍身燃指牌

位于普陀山紫竹林禅院的不肯去观音院门口,碑高2.3米,宽1.05米。中镌“禁止舍身燃指”6个大字,左右各镌小字数行。“文革”中砸成数块,八十年代修复。那为何会在此立这样一块石碑呢?

自残式礼佛,燃指、焚肢以求观音大士现身  立碑警示

普陀山不肯去观院

碑文大致意思是:缘传唐大中元年(847),有一个印度僧人在潮音洞口燔焚十指,礼拜观音,洞内忽放异彩,观音大士突然现身,并授以七色宝石。自此潮音古洞就被蒙上了一层神秘色彩,很多信众纷纷仿效,燃指、焚肢、舍身者不绝。宋元时期,常有香客或纵身跃山崖舍身,或自残礼佛。明万历年间都督李分、参将陈九思树此碑,防止信众自残。

自残式礼佛,燃指、焚肢以求观音大士现身  立碑警示

此处便是传说观音大士现身的潮音洞

舍身供养,这是大乘佛教修行方法的一种。其实,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的不同之处在于,小乘重在自我解脱,大乘重在利他。小乘佛教是反对没有宗教意义和价值的舍身行为,如厌世,厌身,或早日求升天等等。“亡身”行为是大乘佛教的作风,跟小乘戒律也是相冲突的。

  万历二十三年(1595),曾任昌国(舟山)总兵的董永燧,在潮音洞建“莫舍身亭”,中竖“禁止舍身燃指碑”,后亭废碑存。清康熙定海知县缪燧专撰《舍身戒》,碑原植梵音洞中,曰舍身燃指行为至愚且忍也。

自残式礼佛,燃指、焚肢以求观音大士现身  立碑警示

  宗教是一种信仰,切不可与愚昧、迷信等同。每每行至普陀山潮音洞,见此碑文不免为立此碑的古代官员叫好,自然对大乘经典中赞许燃指、舍身供佛的行为,鄙之谓愚昧且残忍。普陀山是观音菩萨的道场,舍身燃指,非修行之要法,且背离观音菩萨慈悲、离苦得乐的初衷。如果礼拜修行以极端苦行、残损肢体便可见佛或成佛的话,与邪教何异。人们正常的修行,要以人间的伦理思想为基础,奉劝修行者切莫极端修行、摧残自己乃至残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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