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一律死刑合理吗?

对于人贩子一律死刑的话题一直很热门,有人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起刑点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提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犯罪的量刑须重于绑架罪。同时加强对收买被拐卖儿童的惩处力度。

可是,这两天朋友圈却以此为话题,支持“人贩子全部死刑”的帖子刷屏了,瞬间点燃了一大群妈妈的激愤,群情激昂地喊出:“对人贩子有一个杀一个,绝不饶恕”。更有甚者,有网友还提议“砍头、腰斩、车裂、千刀万剐……”

人贩子一律死刑合理吗?


这种无处宣泄的愤怒能够理解,但是也别忘了,法律的制定永远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

对于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后果

大家考虑过吗?

对于人贩子而言,他卖一个是死,卖两个也是死,一个人当面对死没有退路的时候,他们做出的行为和造成的危害是不可想象的。

再说拐卖妇女儿童,实际上已经属于重罪了,刑法明确指出,凡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都在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更会处以死刑。

人贩子一律死刑合理吗?


罪轻罪重,刑罚必须有所区别,否则无论犯什么罪,只要你觉得伤害了我们大家的感情,不能接受,就全判死刑,社会还怎么安定?

有人认为,一律死刑对罪犯有震慑作用,使他们一开始就不会去拐卖儿童。

这是不可能的。明朝时候那么多死刑,有降低过这些犯罪么?至于没有死刑的国家,犯罪率就一定高吗?

人贩子一律死刑合理吗?


所以说,轻罪重罪刑法不可能一样重,一律死刑是一种情绪化的语言,是国人惯常做事“一刀切”心理的再次呈现。这不但于事无补,会带来更大的问题。

近年来是否废除死刑,一直是世界各国讨论争议的重大问题,也有一百多个国家废除了死刑,我国也在提倡“少杀、慎杀”。

最后问一句:人贩子一律死刑,这样的提议真的会批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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