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昨天在市長信箱裡,看到一封投訴信:


2016年10月買下火車站附近某廣場小戶型(公寓),現在返租不能兌現;同時,至今尚未辦理不動產證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也是真巧了!

其實就在同一時間(2016年10月),老周就針對該樓盤“十年包租”的銷售套路,專門寫了一篇警示文,提醒大家不要入坑!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沒想到,3年多前埋下的雷,現在就爆了!

而按照此前的銷售及返租協議,前兩年租金是抵了首付款的,也就是說,作為購房者,實際上才拿了一年多的返租!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更絕望的是:

3年過去了,不動產證還沒著落,想脫手找“背鍋俠”?沒門!這個燙手山芋,想甩都甩不掉!

事實上,就在早些時候,芒果都市就已經針對該樓盤的商鋪返租,遲遲不能兌現的問題,曾做了好幾期報道!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圖源 | 芒果都市


眾所周知,相較公寓來說,商鋪的坑更慘更深,而且還搭上了“返租”的賊船,雪上加霜,不坑你坑誰?

可笑的是,商鋪還弄個8%年租金回報的噱頭,你也不用腳指頭想想看:

目前市場上,正常的商業地產年租金回報,平均也就是3%左右;如果能做到5%,那已經是相當NB了,chen獨秀都沒你秀好吧!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8%是什麼概念,12年左右,光靠租金就完全回本,剩下的就是純賺和躺贏,從此會所嫩模,走向人生巔峰!

只可惜,包租婆,不是那麼好當的!你以為開發商是活雷鋒嗎?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是餡餅還是陷阱,心裡沒點B數嗎?

一鋪養三代,三代養一鋪!背後真實的扎心原因是:三代人,都沒把商鋪給轉手賣出去!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 長沙某專業市場維權現場


有房友可能會說:這還不是因為這場疫情導致的!其實並不是,疫情頂多算是一根導火索!

事實上,據芒果都市此前的採訪報道,早在2019年5月,該不少商鋪零收入已成常態!

商戶沒有營業收入——經營公司收不到租金——購房者收不到返租,這是一條連鎖反應鏈,三敗俱傷。

但受傷最嚴重,其實還是最上游的購房者:

投入了數百萬購房資金,一方面返租金收不到,另一方面銀行每個月的高額還貸,還得繼續!


返租為何不能碰?返租為何都是耍流氓?老周今天帶大家,再次梳理一下:


通過“返租”形式銷售的,多半是很難賣的產品!

你想想看也是,如果產品好賣,他們何必這麼大費周章,燒死這麼多腦細胞,去忽悠人,何必呢?

嫌價格貴,就降點價嘛,少賺點就行!嫌產品設計不好,就再回爐再造造,做到你滿意為止!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問題就是:這些產品,哪怕打粉碎性骨折,便宜賤賣,都無人問津!一頓操作猛如虎,一看商鋪爛成土!

於是乎,只能利用人性貪婪的弱點,弄出這麼一個絕佳的“撿錢公式”,再通過無良中介分銷等渠道,請君入甕,請小白入坑!

而對這些購房者,老周也有句話,不知當講不當講:如今四處維權的你,可曾想過當初的僥倖?


從遊戲開始前,開發商就已經把退路想好了,而你卻還毫不知情!

一般來說,開發商會通過以下兩種方式,從簽訂合同之時,就把自身的責任,規避得一乾二淨!

1、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與開發商指定的經營管理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在這種模式下,開發商賣完房子,就可以全身而退!

當然,通常在銷售過程中,銷售人員或明示或暗示,開發商和經營管理公司有千絲萬縷的關係!其實哪怕有部分股權關係,也沒用!畢竟主體不一樣,而且股權是可以變更的!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2、購房者與開發商,同時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及《委託經營合同》。

這樣看似是不是安全多了?銷售和委託經營,是同一家,開發商就跑不脫了?

NONONO,圖樣圖森破!

在委託經營模式下,開發商只是受購房者委託,從法律關係角度,委託的法律後果,是歸於委託人!

也就是說,如果經營不善,導致購房者投資落空,這個後果,也只能是由購房者來自行承擔,你明白了嗎?


低門檻隱藏大隱患,羊毛出在羊身上!

在這個“遊戲規則”的設計中,最有迷惑性的,是低門檻!

以上述的公寓案例,總價769500元,貸款61萬,再加上兩年租金抵首付,相當於首付只要幾萬塊!

而兩年後,你每年還有總價6%、也就是每個月有3847.5元的返租,抵扣掉月供還有盈餘,是不是感覺很划算啊?!

其實啊,這個設計的最厲害之處,是把銀行也捎帶進去了!你以為你首付門檻低,但你找銀行貸款的錢,也是你的錢啊!

一旦返租中斷,你銀行的錢,還是照常得還,一天都不能耽誤!

而且你想想看,開發商肯這麼高的返租,首先在房價上,早就宰了你一道了!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離這個XX廣場最近的“凱通國際城”,2016年時二手房的價位在8000左右,“融聖國際”二手房在9000—10000左右。

而這個XX廣場的單價12000-13000多,每平貴了至少2000-3000一平,50㎡總價就高出了10-15萬之多了!

相當於開發商一次性把錢套走,然後把本該屬於你的錢,分期分批逐漸返還給你,還免費擁有你房子的使用權!

這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又是什麼?


返租的產品,可能無法辦理產權證。

前面第一點已經說了,一般通過返租形式來銷售的,多半是滯銷的產品。而通常這類開發商,資金多半十分緊張,隨時存在資金斷裂的可能性!

這也是為何法律明文禁止“返租”,甚至最嚴重時,以“涉嫌非法集資”來定性返租銷售!

因為一旦開發商資金斷裂,樓盤爛尾,房子沒了,不動產證,肯定是沒有的!

另一方面,即便房子順利竣工和交付,也會存在因開發商違反規劃報建方案,將整體商業切割成很多的小單位銷售,而無法分清界址,無法開展測繪等原因,長年無法辦理不動產證!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綜上四條,希望對你防坑有幫助,如果你身邊還有被“返租”迷惑的朋友,轉發此文警醒他/她!

長沙買房,良心乾貨,還得看【老周侃房】!

再次警醒!“返租”都是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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